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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原常委孙怀山被公诉 遭批利用其身份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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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知圈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利用中央委员身份谋利,他曾遭中央痛批

撰文  |  孟亚旭

十八届中央委员孙怀山有了新消息。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从最高检方面了解到,2月9日,十八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已被提起公诉。孙怀山的案子由最高检指定给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之后移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认为,孙怀山曾经利用中央委员的身份为他人谋利。这是公开通报中首次。

利用中央委员身份谋利

孙怀山落马,恰逢全国两会前。而他被公诉,也是在全国两会召开前。

去年3月2日,2017年全国两会首场新闻发布会召开,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开启。当天下午5点,全国政协新闻发布会结束不久,中央纪委网站放出“重磅消息”,孙怀山被查。

孙怀山的履历很简单。

1952年7月出生的孙怀山是江苏人,早年在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担任过副处长、处长、主任等职务。1994年到了全国政协办公厅,1999年升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2008年出任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2013年又升任常务副秘书长兼机关党组书记,跻身正部。2016年8月,孙怀山改任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那时候,他在政协副秘书长岗位上已经工作17年之久。

检察院起诉指控是这么说的:

被告人孙怀山利用担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共中央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检察院的指控来看,孙怀山也是在多个岗位一路升迁一路收钱。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利用担任中共中央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据中国经济网统计,十八大后,经公开披露的落马十八届中央委员共20人。公开被指利用中央委员身份谋利的,孙怀山应该是第一个。

中央痛批的三名中委之一

孙怀山和令计划这两个老同事,还曾被中共中央发文通报。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十八届中央委员中,有3人在出事后被中央发文通报批评,即:令计划(中央统战部原部长)、孙怀山和张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

孙怀山的通报叫《中共中央关于孙怀山严重违纪案件有关问题情况的通报》。

这个通报还曾被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并学习。2017年7月14日上午,全国政协机关召开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周新建传达了中央通报。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说,中央就孙怀山案件发出通报,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张庆黎说:

要以孙怀山严重违纪案件为教训和警示,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定政治自觉。

要对党忠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同心同德;恪守誓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严守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越雷池半步;锤炼党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光明坦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搞人身依附。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全国政协机关学习那份通报前的一个多月(2017年6月2日),孙怀山被“双开”。

通报措辞严厉:

经查,孙怀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接待家属旅游;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怀山身为中央委员,政治上对党不忠诚,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他的处分,是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

2017年10月14日,十八届七中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12人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包括孙政才、黄兴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王三运、项俊波、王建平、田修思、李云峰、杨崇勇、莫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