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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张志超之母:相信法律会公正审判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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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案发13年后,今日(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已指令对这一案件再审。

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山东临沂发生一起中学女生被杀案,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16岁的张志超,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

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告诉新京报记者,最高法指令再审,意味着案件或将出现转机。马玉萍表示相信法律,目前尚未考虑国家赔偿事宜。

“相信法律会公正审判”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最高法指令再审的消息?

马玉萍:刚听律师说起这件事,目前还没有接到纸质的通知书。

新京报:怎么看待即将到来的再审?

马玉萍:知道这个消息后,很高兴。在我看来,重新审理就是案子有转机,有可能会获得改判,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作为家属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新京报:从什么时候开始申诉?

马玉萍:案子是2006年一审判决,申诉从2011年开始。之前只是觉得儿子是被冤枉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去申诉,后来接触了一些律师,才知道了怎么去申诉。到现在,也有7年了。

新京报:申诉的最终诉求是什么?

马玉萍:我相信法律会公正审判,会还我儿子一个清白。我相信张志超没有杀人,最终的诉求就是查清事实,改判张志超无罪。

“最好的时间都在监狱里”

新京报:如果最终改判无罪,会考虑申请国家赔偿吗?

马玉萍:这些都是后面需要考虑的了,现在主要还是把案子审清楚,目前没有考虑国家赔偿的事。

新京报:案发之后见过张志超吗?

马玉萍:在监狱里时,经常会去会见,这个月还去见了一次。张志超进去的时候是16岁,现在都已经快30了。

新京报:会见时心里想什么?

马玉萍: 我就想,一个孩子最好的时间,最美好的这几年都在监狱里度过了,受到的伤害是一辈子的事情。哪怕将来改判无罪,这种伤害也是很难愈合的。

新京报: 现在家庭经济状况怎么样?

马玉萍: 我不太愿意谈这个问题,现在能怎么样?就是父母、姊妹、朋友帮忙,做一些捐助。之前我偶尔会出去做保姆,这些年忙着申诉,也没再做了。2012年张志超的父亲去世,家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新京报: 如果改判,会是一种解脱吗?

马 玉萍:就算是 最终宣告无罪,能解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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