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 省委书记和监察主任揭牌
原标题: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张庆伟、王常松共同揭牌
李柃燕 韩焱 包海多
1月31日,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至此,黑龙江省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张庆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共同揭牌,省委副书记陈海波主持,甘荣坤、王爱文、胡亚枫、高继明等参加揭牌。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党中央总体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省委书记张庆伟作为“施工队长”,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精心部署、把关定向。各级人大机关、党委政法委、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精准施工。各级纪委履行专责、具体实施。2017年11月18日全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仅两个多月,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
1月29日下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了4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6名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立足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将依法迅速开展工作,全要素试用谈话、询问、讯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12项调查措施,监察对象将扩展到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六大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据悉,黑龙江省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29万人增加到105万人,其中省本级监察对象数量从1.8万人增加到6.9万人。
2月1日起,省纪委监委将集中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同步培训。
来源: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