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保姆律师当庭退庭 法院将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紫牛新闻#[#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辩护人开庭26分钟后自行退出法庭]莫焕晶辩护人党琳山坚持要求异地管辖,经法庭多次释明仍不愿继续庭审程序,并于开庭26分钟后自行退出法庭。法庭宣布视为拒绝辩护,将为莫焕晶另行指定辩护人,随后宣布休庭,将延期审理。扬子晚报 罗双江
早先报道:[紫牛对话]杭州保姆纵火案明开庭,受害方:放弃赔偿,求判她死刑
紫牛新闻记者|罗双江 杨志敏
明天上午,引发全国关注的杭州蓝色钱江大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罪名是放火罪、盗窃罪。今天(12月20日),紫牛新闻记者在杭州采访了被害人林家的代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杰。对于该案的一些热点问题,林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表示,目前将和当事人一道全力以赴实现他们对刑事部分的诉求:判处莫焕晶死刑立即执行。刑事部分之后的工作目前正在准备之中。
1、保姆想放火再灭火立功好借钱
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室女主人和两儿一女在火灾中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该户保姆莫焕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查,莫焕晶对放火、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莫焕晶长期沉溺于赌博,负债累累,2015年初外出避债打工,先后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为获取赌资曾盗窃三名雇主家中财物,均被发现后辞退。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受雇于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家中从事保姆工作。
自2017年3月起,莫焕晶再次以手机为载体频繁进行网络赌博,为获取赌资,盗取被害人家中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十余次典当,至案发时尚有典当价格13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2017年3月至5月,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先后5次向被害人朱某某(即1802室女主人)借款共计11.4万元用于赌博。6月21日晚,莫焕晶将盗取的被害人家中手表进行典当获得资金3.7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直至6月22日凌晨2时04分,其账户余额仅剩0.85元。
警方调查还发现,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频繁用手机查询“打火机自爆”、“沙发着火”、“窗帘着火”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据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供述,凌晨4时55分左右,其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后逃离现场。
以上为官方通报的情况。在和自己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对话时,犯罪嫌疑人莫焕晶表示,她想跟女主人借钱翻回赌本,但又不好意思,就想放火再灭火立功,这样好张口借钱。这起惨剧震惊了全国,也令1802室的男主人林生斌陷入难以言表的巨大悲痛之中。今年8月,保姆莫焕晶在看守所给林生斌写了一封信,信中表达了对受害者家属的歉意,表示自己的行为“罪该万死”、“愿意立刻去死”。今年8月11日,莫焕晶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1日,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受害方律师与记者对话:受害人希望判莫焕晶死刑
昨天,就该案有关的热点问题,紫牛新闻记者(以下简称“紫”)在杭州采访了林生斌的代理人林杰律师(以下简称“林”)。林杰律师曾担任中国最大私募基金泽熙基金管理人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的辩护人,在刑辩和民商事领域均有丰富经验。
紫牛:作为受害者一方,你们曾表示放弃民事索赔,只要求重判莫焕晶,你们所说的重判,具体重到什么程度?
林:我们希望法庭对被告人莫焕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紫牛:我们假设一下,法庭没有对莫焕晶判处死刑,你们会不会很失望?又将采取何种行动?
林:从刑事诉讼法角度上讲,如果没有判处死刑,我们作为被害人一方对刑事部分的判决是没有上诉权的,但我们有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权利。这是从法律角度,而从现实来看,我们其实根本没有考虑过莫焕晶不会被判死刑的问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全力以赴,与公诉人一起控诉被告人,至于结果到底怎么样,那是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
紫牛:此前有报道说你们将通过刑事部分的审理确认一些证据,包括民事诉讼中要用到的一些主张,能不能具体谈谈是哪些证据和主张?
林:民事部分尚未启动,我们正在着手准备中。
紫牛: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在其个人微博中认为,办案机关搜集证据不全面,没有将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程等全部调查清楚。假设导致四名被害人死亡的因素中,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力等原因,是否意味着被害人的死亡属于“多因一果”,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莫焕晶的责任。
林:这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事情,正如西方那句老话所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如果事实真像你说的那样,那么莫焕晶应该承担莫焕晶的责任,相关单位应该承担相关单位的责任。否则我们假设一下,如果社会上没有消防队,那是不是可以说整个国家有责任,从而可以减轻莫焕晶的责任?
紫牛:党琳山律师在微博中称,他从检方复印的两千多页证据中,其他证据都是清晰的,唯独对消防的调查,全都不清晰,他对此提出质疑,您对此有何看法?
林:党律师后来到法院把那部分不清晰的卷宗找到并复印了。
紫牛:党琳山律师还在个人微博上称,他曾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异地管辖,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回复他,杭州中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就直接决定开庭,这是一种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您对此有何看法?
林:公、检、法办案是一整套流程,如果要异地管辖,一般从立案侦查就要拿到异地去办,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到了公诉阶段,即将开庭,不太适合再指定异地法院管辖。最高法没有回复,可能是因为审查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紫牛:请问目前林生斌的状态如何?
林:他现在和我们律师接触谈案子的时候,表现得还是很理性的,比较平静。他已经很少在人前落泪了。大多数时候,林生斌保持沉默。
“看起来很多亲朋好友陪着他,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让他走出来。”林律师说,有时夜深人静一个人时,他会嚎啕大哭。有时生活中某个事物或某个情境勾起他的思绪,会突然把他控制了很多天的情绪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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