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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耍赖”的背后是怎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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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科书式耍赖”的背后是怎样的逻辑

河北唐山人赵勇公布了数段黄淑芬拖欠赔偿的“教科书式耍赖”的音频及视频,引发热议。11月26日,记者了解到,此事已有最新进展。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淑芬拘留15日。此外,记者检索获悉,黄淑芬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据11月27日《北京青年报》)。

这位黄女士一家人不仅仅是耍赖拖欠赔偿款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嘴特别损。随便摘录几句她视频里的原话:“我没钱,拿啥给你啊?你查去,随便查去。”“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啊?”“我就是(法院)判也中,判几年也中,反正我判几年,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

这件事其实发生在两年前,赵先生的父亲在路上被黄女士给撞了,非常严重,做了四次开颅手术。经鉴定是一级伤残,需要长期医疗护理。而肇事司机黄女士一家,这两年在赵先生反复催促下,只垫付了2.6万元。后来即使法院已经判决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赔偿赵家85万余元,但时隔半年,肇事方仍未履行。万般无奈,赵先生把黄女士“教科书式耍赖”的音频和视频公布到了网上。

拜互联网所赐,黄女士为她的老赖行为付出了代价,但黄女士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面对同样的问题,和她做出同样选择的人不在少数。据赵先生说,医院里类似的情况不光他一个,“不到一个月时间,三个交通事故的伤者,情况类似,肇事司机不管,高昂的医药费难以承受 ,危在旦夕……”这种行为让人心寒,但要是深究起来,就会发现那些对伤者不管不顾的肇事司机也有其强大的逻辑,更可怕的是,这种逻辑的起点,不是伤害对方,而是保护自己。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药家鑫事件吧?当年药家鑫开车撞倒了骑乘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担心对方找自己的麻烦,掏出刀将对方捅死。最终,药家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药家鑫为什么要杀死张妙?因为他怕张妙讹上他家。曾几何时,江湖上流行一句狠话,叫做“撞伤不如撞死”,意思是说,如果把人撞伤了,可能得养对方一辈子,那就是个无底洞,但如果把人撞死了,赔偿一笔钱了事,反倒省钱。我想这套逻辑,就是药家鑫行凶的动机。

当然,像药家鑫这样凶残的人毕竟还是少数,但肇事司机们为了自保,仍然琢磨出一套新的原则,也就是新闻里这位黄女士所遵循的原则。看《凤凰周刊》的报道,“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的“三不一没有”原则,已经成为了许多司机对待伤人交通事故的态度。而他们大多数人的初衷是为了自保。报道称:“一部分路人和骑行者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少数无赖针对私家车的故意碰瓷、讹诈,以及一些伤者家属狮子大开口,索要明显不合理的过高赔偿,不配合责任认定,使得许多车主对伤者家庭充满不信任,对事故的后续处理心生恐惧,担心掉进一个无底洞。”

所以这情况和医患纠纷很类似,双方都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摩对方,然后尽可能地打击“敌人”,保全自己。当然,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讲,责任肯定在拖欠赔偿的老赖一方。而这些所谓的原则,带给社会的只有互相伤害和道德沦丧。当一个人理直气壮地说出“我就是人品有问题”的时候,扭曲的肯定不是她个人。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样的残酷局面呢?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首先是惩罚,黄女士已经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了这样的黑名单,意味着黄女士今后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将会步履维艰,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而且我想这黑名单还会辐射到社会层面,像芝麻信用这样的商业信用机构也会参考这一名单。黄女士今后麻烦大了。

除了信用惩戒之外,我想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黄女士的罪名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那么我们进一步想,假如她没有履行能力呢?所谓“三不一没有”原则能够产生,不就是人们想要规避无底洞般的赔偿责任吗?这让我想到一个概念——有限责任。既然企业可以通过申请破产来免除掉无力偿还的债务,那么个人是不是也可以呢?在美国,个人也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我想这值得我们借鉴,如果赔偿责任有一个限度,人们可能就会倾向于去承担责任,而不是去开发类似“三不一没有”或是“撞伤不如撞死”这样的恐怖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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