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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不需要煽风点火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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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黄欣

    子不语

去年,留日女孩刘鑫与男友分手,之后受到对方纠缠,她向好友江歌求助。江歌让她到自己的住处暂避,却不想遭刘鑫前男友杀害。这出不幸的故事在发生后将近三百天之后,因为一系列报道而重新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报道之所以取得那么大的影响力,不仅在于采访到了双方当事人,而且还成功地促成了刘鑫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见面。在有意的情绪引导下,刘鑫毫无意外地被网络上的口水所淹没,加之一些具有巨大影响力的自媒体乐于见到事态的进一步升级,用“混蛋”、“人渣”这样的辞藻继续煽动网络情绪,因为他们知道“顺应民意”将刘鑫踩到万劫不复之地,便是他们阅读量的保证。
在一个浮躁的舆论环境下,当新闻媒体冷静地发掘事实、客观地陈述真相、将立场和判断交给读者自行形成,这样的报道似乎并不讨好。不知是否因为读者正在失去从大量的信息中去做出自己判断的耐心,反正事实上,具有严重倾向性的叙述越来越有市场,许多传播案例可以证明,只要成功地引导了读者的情绪,便是引领了他们的阅读兴趣。这导致在许多事件中,读者的情绪在媒体的引领中反复反转,真相扑朔迷离,所有人在意的只是舆论场上的一波又一波狂欢。
保有对新闻当事人的采访权,是传统媒体赖以不失去公信力的最大倚仗。但与新闻当事人面对面的采访权,绝不是采访者借机介入新闻事件,并以此将新闻报道向有利于传播的方向去引导的便利。但事实上,在媒体促成的这次见面中,读者势必被推上对江秋莲同情的顶点,连带继承了她对刘鑫的怨和恨。同样也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这样的情绪下刘鑫的自辩,诸如“日本警方要求她不要见任何人,包括她即便身在江歌葬礼现场马路对面,也没有被获准参加”等等。有评论这样描述这场会面:这次被视频记录的会面,更是赤裸裸呈现了那起凶案的次生灾害是多么惨烈。
我不大了解视频报道的应有手段,但按照传统新闻教育,新闻报道的叙述应该是冷静而克制的,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充分的表达空间。这些渲染冲突、引导情绪的手段似乎应该出现在戏剧或者电影里。当真正的新闻当事人,而非演员来完成这样的冲突桥段,固然能给读者呈现出更强的表现力,但对新闻当事人的伤害又会有多大?
我并非因为自身对刘鑫怀有同情,也没有为她辩解的意图,只是想,在我那么多年的新闻从业经历中,即使是报道犯罪嫌疑人,甚至是已经定案的罪犯,我都一直试图小心翼翼地避免因为报道对其产生的伤害。因为即使是对于有罪之人,惩罚也不应由媒体来施行。“最小化伤害”的原则是最基本的新闻伦理,而不是事隔将近一年之后,将事件中的某一个当事人亲手钉上耻辱柱。
同样,对于江秋莲来说,她除了需要法律来还她女儿一个公正之外,也需要一定的心理疏导来帮助她从巨大的创痛中走出来。去反复刻画她心中的创痛,这到底是对她有利还是有害?
至于那些墙倒众人推、在措辞上无所不用其极的自媒体,自称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但你们对善良的江歌没有帮助,对悲恸的江秋莲没有帮助,只是对自己获取这场情绪所形成的红利,很有帮助。
从以往的新闻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名优秀记者的责任与作为。比如在聂树斌案中,有数位记者曾为聂树斌案反复奔走呼吁。但他们所做的,是用他们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呼吁对案件的重新调查,而不是号召网民把当年参与案件的人员统统用唾沫淹死——关于后者,倒是聂案尘埃落定之后,许多跟风的自媒体的所作所为。
多说无益,江歌案一个月后会在东京庭审。如果真的对逝者有悲悯,对生者有勉励,希望开庭当日,能够还原出尽可能的真相,给各方应有的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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