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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管段查获外形相同“枪支”,公安部详解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为何还要严管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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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8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6月30日,上海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仿真枪360余支、管制刀具7400余把,立案查处涉枪案件29起、查处涉案人员36人,关闭违法网站14个。

8月6日,一名湖北籍妇女在行李中夹带1支“冲锋枪”在经过苏州火车站安检时,被工作人员查获。尽管当事人辩称这把外形与“95式冲锋枪”几乎一模一样的枪支只是玩具时,但该“枪支”依然属于违禁品。

 

今年以来,截止6月30日,上海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仿真枪360余支、管制刀具7400余把,立案查处涉枪案件29起、查处涉案人员36人,关闭违法网站14个。

 

从今年7月18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天上午,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也就当前涉枪违法犯罪形势,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背景意义、具体措施及枪支管理有关法律规定等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妇女携带“冲锋枪”进火车站被查

 

昨天上午8时50分许,上海铁路局苏州站南二楼进站口安检员尹艳在安检仪屏幕前对旅客行李进行查看时,忽然发现屏幕上出现枪状异物,立即报告现场的执勤民警,对该行李开包检查。

 

经查,携带“枪支”的旅客姓卞,女,36岁,湖北人。她携带的“冲锋枪”外型与“95式冲锋枪”十分接近:“从外观上来看,是一模一样,重量与与真枪一样重,俗称‘等形等重’。”

 

据卞某自称,自己准备乘座D3064次动车从苏州到汉口,包内携带的“冲锋枪”系在苏州郊区地摊上买的:“准备带回家中给小孩玩的。”

 

不过警方表示,这样“等形等重”的模型枪支也属于火车禁带物品。而且一些仿真枪超过标准,同样具有杀伤力,决不能作为孩子的玩具,也不可以带到公共场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火车站被查出的卞某携带的“冲锋枪”

 

外型相似即可认定“仿真枪”?真有人拿“玩具枪”犯罪

 

在一些人看来,一些枪仅仅是外型相似,属于“玩具枪”,为何会被认定为“仿真枪”?

 

根据公安部2008年制定实施的《仿真枪认定标准》,凡符合该标准中3项条件之一的,即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因此,即使只是外型相似,一些人眼中的“玩具枪”正是仿真枪。事实上,还真有人拿着这样的“玩具枪”实施犯罪。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30日中午12时许,家住吉林市昌邑区某小区的王女士从家出来准备发动车辆时,就被两名持枪男子拉开车门,抢走10万元。8月2日警方抓获两名因赌博欠下大量债务的犯罪嫌疑人,所用“枪支”正是在当地夜市购买的“玩具枪”。

 

严重暴力案件大幅下降,为何还要严控涉枪违法犯罪?

 

据悉,截止6月30日,上海公安机关今年已收缴各类仿真枪360余支、管制刀具7400余把,立案查处涉枪案件29起、查处涉案人员36人,关闭违法网站14个。

 

今天上午公安部网站也发布消息称,从7月18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就当前涉枪违法犯罪形势,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背景意义、具体措施及枪支管理有关法律规定等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当前涉枪违法犯罪总体形势如何?

 

通过公安机关多年来持续不断严打严控,当前我国涉枪犯罪形势总体平稳,呈现两方面特征:一方面,持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幅下降,处于历史低值;但另一方面,走私、制造、贩卖枪支弹药违法犯罪受各种因素影响,仍处于高发期,一些犯罪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犯罪的辐射范围、危害程度大大增强,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由此酿成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涉枪违法犯罪对社会治安危害极大。犯罪分子一旦拥有枪支,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十分严重。近年来,国内先后发生了一些犯罪分子持枪抢劫取款人、抢劫金店、报复杀人、杀害无辜群众的恶性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涉枪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多措并举,严打严控涉枪违法犯罪。

 

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涉枪违法犯罪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我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控枪支的政策,将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持续不断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缉枪治爆、灭枪、打击边境走私枪支弹药、集中排查收缴、重点地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涉枪违法犯罪案件,收缴销毁了一大批非法枪支弹药,有效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近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类刑事案件3800余起,捣毁制造枪弹窝点192个,打掉涉枪网站265个,核查违法犯罪嫌疑人2.5万名,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消除了社会隐患。

 

在当前国际上暴力恐怖威胁日益严重、西方国家枪击案件频发的形势下,我国对涉枪犯罪的严厉打击和对枪支的严格管控,有效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我国也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我国对枪支管理主要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的法律制度。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法律对枪支作出的明确定义,凡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猎枪、火药枪、气枪等都属于枪支范畴。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枪支弹药,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公安机关将在继续坚持严管严控枪支的基础上,通过打击、收缴、整治、查堵、宣传五管齐下,严厉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此类犯罪发展蔓延势头。一是打击,着重打击持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走私、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犯罪,以及枪恐、枪黑、枪毒、枪赌合流犯罪。二是收缴,通过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等措施,全面排查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三是整治,对涉枪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四是查堵,通过强化关口查验和边境查缉,切断境外枪支走私入境通道。五是宣传,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强化警民联手,坚决遏制涉枪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

 

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事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购买、不持有各类非法枪支,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如果发现涉枪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题图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简工博图片编辑:简工博编辑邮箱:jgb032@jf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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