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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规范性文件实施:个人不得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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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慈善募捐,网上网下都一样?

导视

解说:

个人不再有公开募捐资格,募捐平台也不再为个人募捐提供服务,网络慈善募捐将走向何处?

新闻口播:

两项行业标准强调,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

解说:

郭美美让传统慈善的公信力受损,罗尔让公众质疑网络募捐的支持,对慈善的信任究竟要靠什么来保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做慈善的人90%以上都是好人,但是你一旦发现了一个、两个,对慈善事业的损害是非常之大的。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慈善募捐,网上网下都一样?”

主持人 张羽: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互联网公开募捐,在过去我们参与公益捐款主要是传统渠道,一般是通过单位组织,或者通过公益慈善组织,而现在我们更多的是推动互联网来参与募捐,因为互联网已经成为了现在最方便的信息到达渠道,互联网上有大量的公益信息。同时对于我们参与募捐来讲,支付捐款也极其地方便。但前一段的“罗尔事件”也同样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互联网上虽然信息极其广泛,但是也是鱼龙混杂,很庞杂,那么如何解决在互联网参与募捐的这样一个信任的问题?首先,他们给的求助信息是否是真实的,我们的捐款是否能真正用到被帮助的人身上,是否真的用到应该去的地方呢?为了解决互联网公开募捐的健康发展问题。

在8月1日起,民政部两个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专门规范互联网公开募捐,我们首先从这两个文件谈起。

解说:

“网络求助不属于募捐,平台应设求助上限”、“‘个人不得募捐’是规范网络募捐的第一步”、“个人公开募捐的门被锁网络慈善募捐走向新节点?”昨天,民政部发布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正式实施,面对网络慈善的这两项行业标准,公众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在了“个人募捐”上。

两项行业标准起草人之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陶传进:

互联网众筹平台的行为越来越活跃,负向的话就会产生好多不规范的行为,产生一些危害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比如说罗尔事件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加强基本规范上面的一个监管。

解说:

事实上,爱心救助、网络募捐,在互联网这张大网之下,被筛出更多的,是不信任,2016年深圳发生的罗尔募捐救女事件更是引发公众对网络募捐的深思。

宝贝,你一定要好好的出来……

重症室的费用,每天上万块,妻子悲痛我们花不起这个钱,更悲痛我们花了这个钱也可能救不了笑笑的命……

解说:

这是罗尔作为父亲,面对5岁的女儿罗一笑,即将被白血病夺去幼小生命时,写下的求助文章。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翟红新:

罗尔选择的是个人自救的方式,并没有选择慈善筹款平台,不属于慈善捐助的。

解说:

感动、痛心,让无数人热泪盈眶的同时,也引发众人蜂拥捐款;仅一天多的时间,该文点击量就已经累计超过11万人次,捐助金额超过了200万。

罗尔:

请大家不要再捐赠了,我们现在手术所收到的钱主要用于罗一笑的治疗。

解说:

看病的费用不愁了,但这看似皆大欢喜的结局,却是另一场更大风波的开始!

“罗尔有三套房、二台车”、“罗一笑参加了医保,治病报销比例超过70%,罗尔家花费还不到2万元”、“此事有人在背后做营销,营销人是小铜人(公司),出版界的”,于是,众多媒体开始追问罗尔募捐背后的事实真相!

罗尔:

深圳有一套房子,是2002年买的,然后东莞买的是2014年和2015年,买了有两套,其中一套是酒店式公寓,一套是住宅房,但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约的是五年之内归他们租。

解说:

短短三天,从同情怜悯到愤怒唾弃,爱心洋溢的网络募捐瞬间成了“骗钱”的代名词。后经民政部门和腾讯平台协商,罗尔和朋友同意将这几天内所获得的全部赞赏资金262万余元原路退回。

翟红新:

在微信的平台赞赏金协议里,相关的规定当中都明确的规定用户不能用赞赏公众公益募捐等行为。

解说:

2016年12月23日凌晨,罗一笑在舆论的漩涡中走了。而互联网募捐平台的信任,能回来吗?

翟红新:

如果罗尔当时选择正规的平台来进行慈善捐款,我想这种争议就会有可能避免,那按慈善法相关的规定呢,慈善平台和接受善款的公益基金会都要对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发布,包括筹款金额还有执行方面都有一整套的规范的流程。

解说:

昨天实施的这两份标准也再一次强调,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也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两项行业标准起草人之一 孙闻健:

个人他发布求助信息需求的平台来引导他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对接上,并且在他审查、甄别,帮助他设立求助的上限。

解说:

民政部首批通过包括腾讯公益、轻松筹等13家募捐平台,要确保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实现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环。

孙闻健:

监管就包括对于公正、公平这方面的一个监管,钱款的使用,起止时间,反馈的一个方式,包括受捐的人的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慈善组织合法性的及时的一个更新,使用过程中对他们有些意见的话也是叫他们去整改的,它也是在后面要不断整改甚至有退出机制。

解说:

而作为募捐平台,面对这两份行业标准的出台,是否也做好了准备?

翟红新:

为了显示这样的规定,其实目前的发布项目流程上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方面的流程,包括我们跟公益基金会的合作,由公益基金接受善款,在公益基金作用监督下去使用这些善款,这些都是未来要加强的部分。

张羽:

毫无疑问,跟传统的公开募捐渠道相比的话,现在互联网具有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的特点,这是新技术所带来的方便,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募捐是通过互联网,而正是这种方便也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募捐者出现在互联网上,但是这种新技术所带来的方便并没从根本上来解决信任问题,如何才能让互联网的公开募捐健康发展?这两个规范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来连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先生进行探讨,王院长您好。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王振耀:

你好。

张羽:

我们看从8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两个规范主要是针对互联网的慈善募捐,您觉得它主要是要规范谁?针对过去什么样的事情出了这样两个规范呢?

王振耀:

我觉得主要是过去网络募捐太乱,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并且造成了很大的社会矛盾,以至于让公众失去了很多信任。所以现在的规范,第一是规范个人,到底如何进行求助,进行募捐,第二是规范慈善组织,第三也规范网络平台,把这三个方面统统都规范起来,等于做出了一个很好的体制。

张羽:

您指的规范个人的话,是指现在在互联网上这些募捐的主体吗?实际是对募捐主体进行了一个规定和明确,是这样吗?

王振耀:

是这样,因为过去个人就直接募捐,然后我们很多帮助这些有困难的人,往往就说打他个人账户上吧,那实际上就造成了很多社会矛盾,即使打到他个人账户,最后个人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不规范行为,甚至打到医院也不行,所以这样一来呢,通过目前的这个规范,可以直接让他来与慈善组织对接,由慈善组织和网络平台两个方面来进行规范,就可以避免很多一对一的矛盾,或者直接来进行求助,直接给钱给得多了,给得少了,产生出各种各样的不良的后果,我想通过这样的一个规范可能会产生出很好的效果。

张羽:

也就是说这个规定首先是规范了在互联网上公开募捐的主体问题,那么以前一些个人,或者一些公司志愿者都可以通过公益平台来进行募捐,而现在要求必须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在互联网上的公益平台募捐,这样呢增加一些审核和信任感。那么您刚才也讲到了,那个人确实有些困难呢?一方面可以跟慈善组织沟通,通过慈善组织来代表他们进行公开募捐,那么还有一些个人求助行为呢?比如说我们经常在看到朋友圈里发的一些生活困难,或者家里人生病了这样一个求助信息来需要一些金钱的帮助,这个在这个规范管理范围之内吗?

王振耀:

这个规范并不是限制个人求助,个人求助一直到现在为止都是不可能禁止,比如说乞讨行为,其他还有多种形式的个人求助,包括社区内部的,单位内部的个人求助,我想这个规范不是说对这些求助行为进行限制,恰恰是对个人求助行为进行界定,有助于个人求助行为,你可以在哪个范围内通过什么方式来进行求助,那我觉得正是让个人求助也在一定范围内规范,而不去和整个网络募捐去产生很大的这种混淆和冲突,这样可能使两个方面都会得到规范,网络平台也更容易发挥它的作用,个人求助你可以在很小的范围内来进行求助,大家都理解。

张羽:

没错,实际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在主体目的和法律关系上都有着不同,那么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规范,它主要规范的是在互联网上的公开募捐,而个人求助行为呢实际在这个规范出台之后呢,行为的范围和规定也是更加明确了,跟这个规范并不矛盾,刚才您还提到了对平台的规范,这次公布了13家可以进行公开募捐的互联网公益平台,那么您觉得这次规范对他们有什么要求呢?

王振耀:

其实这是一个体制性、制度性的创新,通过政府来规范我们的募款平台,让募款平台不至于每个人来求助,我募款平台就可以发布信息。实质上募款平台和慈善组织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机的联系,就是要求平台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有组织性。另外对个人募捐,个人求助也是要求平台来核实有关信息和有关慈善组织来进行对接。我觉得对平台的规范意义其实更大,是要求我们平台当好平台,而不是说平台,你结果取代了慈善组织,平台本身就变成了一个,取代了不管是公募性的,或者非公募性的,你都取代了,那我觉得对很多方面都会造成一种伤害,所以说这个规范其实是建立起了很完备的一些程序和标准,我觉得这应该是行政管理方面的一个在慈善领域管理方面的一个比较大的创新。

张羽:

我们看到对平台如果有些违规的话还有罚则,其中讲到一年内不达标,或者违规处理累积两次,或者产生重大的社会负面问题,或者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等等会取消指定平台,2年内不能重新申报,这是对平台资格的奖惩。那么刚才您讲到了相关的规范,无论是对在互联网上公开募捐的主体还是对平台的规范,那您觉得这样的规范出现的话,会不会减少互联网上这种公开募捐那种不信任事件的出现呢?

王振耀:

确实会减少,会大量地减少,我还要说,互联网上出现的这种不信任现象,因为什么,因为没有你一个体制性的规范、程序性的规范,个人好像都是都是有道理,大家都觉得他困难,那么大家没法进行核实,最后大家只好凭着,有的朋友说我发现一个朋友他很困难,大家赶快在网上来发起募捐吧,心都是好的,最后是受到了挫折、挫伤很厉害,那这个平台规范一旦落实到这13家,我认为也很好落实,因为13家范围相对的数量少,那就可以很好地建立起更进一步的具体规范、具体标准、具体程序,会减少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原来那种不信任的现象,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

张羽:

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规范的出台是让互联网公开募捐健康发展的一个基石性的文件,是一个起步,未来还有很多方面工作要做,我们继续来往下讨论。

解说:

一直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缺的不是热情,而是信任。2011年,一个叫郭美美的女孩,因为她的炫富行为,就让中国红十字会面临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信任危机。

现场:

有没有对你自己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呢?

解说:

2011年6月21日,当时只有20岁的郭美美在微博上展现着她的奢华生活,别墅、豪华跑车,昂贵的奢侈品等等,但让她真正掀起舆论关注的,是她微博实名认证的身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一场关于郭美美和红十字会的人肉搜索,在网络上展开,不断牵扯出新的人物和其他商业公司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事后郭美美和中国红十字会多次发布声明,但依然没有平息大家的质疑声。虽然事后经北京市公安局调查确认,郭美美以及其资金来源都与中国红十字会无关,但在此后的几年间,郭美美事件给整个慈善事业的公信力都带来了巨大打击。

新闻播报:2013年9月21日新闻

记者从今天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报告》中了解到,2012年全国接受的捐款总额为817亿元,较2011年有所下降。

解说:

《2012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报告》中,2012年全国捐赠总额较2011年下降了3.31%,而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同比减少了23.68%。而与此同时,国内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整体水平低,财务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还有一些基金会高达几千万善款下落不明,还有的基金会被曝大量资金用于放贷等,这些事件无疑都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郑功成:

我们做慈善的人90%以上都是好人,但是你一旦发现了一个、两个,对慈善事业的损害是非常之大的。大家就会产生质疑,产生不信任,就要影响我们正常的、健康的慈善事业的发展。

解说:

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网络募捐作为一种新型的慈善捐助方式,越来越为公众所接受。作为官方慈善体系的补充,这种民间慈善渠道确实为一些有需要的筹款人解决了燃眉之急,成功挽救了一些人的生命。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 刘佑平:

个人的捐赠领域其中来自于网民的这一块的比重就会快速的上升,(网络捐赠)的透明度更强,参与性更强、互动性更强。

解说:

2015年我国境内接受国内外社会捐款捐物总额共计1108.57亿元,其中个人小额捐赠涨幅明显,比2014年增长近三成。但同时,这种互联网+慈善的新型模式由于网络固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使得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诈捐、骗捐事件层出不穷。

去年,网友爆出曾出现在筹款平台“轻松筹”页面上,对于一名11个月的女孩救助善款涉嫌被滥用。女儿洁洁被诊断为罕见疾病,高额的医药费让这个家庭几乎陷入了绝望,之后发起人通过众筹,筹得了近15万元,但洁洁几天后还是宣告不治。随后有网友发现,女孩离世没多久,其母亲就在朋友圈晒起了出国旅游以及品味各种美食的照片。随后,很多网友对此次众筹行为进行了声讨。

同样在去年3月份,一篇《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求助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的当事人何金鹏为大学老师,因女儿早产住温箱治疗,希望通过“公益众筹”的方式得到大家的帮助。消息发布后,求助文章阅读量很快超过10万次。文章发出仅三天,募捐总款项就已超过95万元。此事引发了不少质疑,早产看护是否需要这么多钱,随后,当事者承认自己的公益众筹确实存在不足,在及时叫停捐款后也承诺将把余额全数捐出。

张羽:

毫无疑问,公众的信任是公益慈善募捐的生命线,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带来了公开募捐的方便,但这并没有解决终极的信任问题,反而,由于互联网的方便性给公众的信任而带来了更多的挑战。我们做了一个互联网公开募捐的调查,其中有几个选项,您通过互联网平台捐过款吗,参与过占到75%,慈善组织您是否信任呢?我们看到占到最多的是半信半疑达到了68%,而充分信任的只占到了10%。网络募捐您最担心的是什么?担心首先是求助者的信息虚假,第二呢,也就是最多的,钱没有完全被用于慈善,实际这两个是一个问题,就是大家担心的是骗捐。

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怎么能在这样一个技术方便的时代来解决公益募捐的这样一个终极信任的问题?我们继续来连线王振耀院长,王院长,您好,我们看到“罗尔事件”可以说是给公众通过互联网募捐的这种热情带来了极大的伤害,那么您怎么看待这种公众力的丧失?

王振耀:

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公共道德的建立问题,我们过去很多认为做慈善就完全是个人行为,我觉得其实在现代慈善的条件下,其实是一种公共道德,是公共道德需要建立,而公共道德需要建立,既需要法律,也需要体制,也需要程序和标准,这就需要公共权利,特别是公共管理部门要进行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促成社会大众和整个政府管理,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它才能促成公共道德不停地、不断地提升,我觉得这样,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张羽:

您提到了一个更宏大的主题,就是公共道德的建立,那么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我们通过互联网这样的一个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公开募捐,我们已经出台了这两个规范文件,可以说是制度建设走了一步,那您觉得下一步我们要做些什么,才能让您说的这个大厦它一步步能建立起来?

王振耀:

其实我觉得现在已经通过了《慈善法》,《慈善法》面临的非常大的一个挑战就是如何落实,现在民政部门颁布的这两个规范我认为其实是在落实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是下面还需要,包括我们媒体在内,包括我们慈善组织,包括我们社会大众,能和政府的规范,能和慈善法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能形成一种社会共识,这样我们的公共道德水平才会能如“春风化雨”一样落到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才会对很多公益事业,不会是简单的凭大家一时的热情,凭极端个案诉说各种苦难,然后来进行我们的捐赠,我觉得非常重要,这些程序建设,这些标准建设,这些规范建设,我觉得都是一些大的进步的一些必要的环节、必要的条件。

张羽:

您实际是在讲到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它也不是因为个人,一个个别事件让公众一时发善心就能够良好运转的了,那您刚才讲到两个规范文件实际是对《慈善法》的具体落实,那您认为下一步我们亟待落实的是什么呢?

王振耀:

我认为下一步落实的还是应该说是能不能通过这两个规范整个建立起一套比较好的个人求助机制,或者说个人的,或者说网络募捐机制,我想机制建立非常重要。

张羽:

好,谢谢王院长,每个参与慈善募捐的人都有着一颗善心,那么这颗善心首先我们要得到它的保护,而真正让它不受伤的,应该是铜墙铁壁的制度性建设。

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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