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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展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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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指导银行开展自查工作

    华龙网8月1日11时45分讯 (通讯员:王拓磊)近日,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公治〔2017〕490号”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区公安部门和银监部门提前进入角色,拉启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序幕。

专家组对安全设施进行预查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是根据2010年7月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开展的,旨在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单位内部安全。安全评估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偶数年作为开展评估工作的起始年,奇数年完成评估。

专家组组织学习评估新标准

    2017年,公安部、中国银监会经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新修订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和《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各地按照新修订的《标准》部署开展新一轮安全评估工作,本轮安全评估延期到2018年3月结束。

    黔江区公安局会同银监部门组织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展开评估前期工作。公安、银监部门要求全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立即投入自查,并对本行开展自我评估,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公安机关、银监部门按照要求,从金融安全防范专家库中组成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估小组,届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的开展,将积极推动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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