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既是现金还款,6分钱咋还的” 原告伪造证明被法官一语识破

扬州晚报

关注

    作为我国最小面额的钱币,分币已退出了流通市场。但邗江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方却称,被告还了他81104.86元现金,这6分钱是怎么还的?法官起了疑心,原告变更陈述后,为证明自己,又提供了两份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证明。没想到,这两份证明,却让他被法院罚款共计4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起诉

    男子一连起诉3起

    要5被告还158万借款

    去年10月18日,邗江区法院受理了3起原告为大周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共有5人,其中两起案件均为两名被告人,总诉讼金额合计158万余元。

    在3份民事诉状中,大周诉称,2015年4月至6月间,5名被告人向他借款共计167万余元,并向他抵押了名下的房屋,后其中4名被告人还款9万余元后,没了下文。他因多次催要未果,这才把5人诉至法院,要求5人返还剩余的158万余元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今年3月至4月间,邗江区法院先后对其中两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涉案被告人经法庭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均拒不到庭,大周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疑云

    既然是现金还款

    6分钱是怎么给的?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大周诉称,被告人林女士及钱先生共同向他借款37.8万元,嗣后,仅还款81104.86元。

    在法庭调查环节,法官就涉案借款交付方式询问大周代理人后,突然问:“被告人的还款是通过何种方式交付给原告的?”

    “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大周代理人答。听到这里,法官觉得不对劲了,因为作为我国最小面额的钱币,纸分币早在10年前就停止流通,硬分币也已逐渐退出了流通市场。那么,被告人还款中的6分钱是怎么还的?法官认为,被告用分币还款,明显不符合常理,遂要求大周提交相关证明。

    庭后,大周向法官变更陈述称,他和被告人之间的借款和还款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上海某支付服务公司交付的,并提供了该公司出具的两份证明,证明上述两起案件的借款交付情况。

    调查

    伪造两份证明企图蒙混

    被识破,被罚4万

    这两份证明到底是真是假,关乎着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为查明该证明真伪,法官决定到上海某支付服务公司进行实地调查。

    今年5月,法官赶至该公司,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两份证明的真伪。没想到,对方看罢当场表示,这两份证明均系伪造,因为他们公司从未向大周开具过任何证明,且两份证明上的印章跟他们公司公章的形状、大小均不相同。该公司通过调查后证明,大周确实曾通过该平台,向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转账,但转账给林女士、钱先生的是35万元,并非37.8万元;转给另一起案件被告人的是20万元,并非大周所说的21.6万元。

    后法官找大周进行调查。在证据面前,大周承认,在上述两起案件中,他在借款时,均要求被告人出具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条,为与借条金额相符,他才伪造了两份证明,企图在法庭上蒙混过关。

    鉴于大周在两起民事诉讼中,均提交了虚假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邗江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就其涉及的两案各处罚款两万元。大周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向法庭承认错误,并主动坦白称,他在自己所起诉的第三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虚报了8万元的债务数额,实际上被告人尚欠他借款98.8万余元,并非他所说的106.8万余元,并立即变更了该案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支付他98.8万余元本金及相关利息。

    近日,邗江区法院经审理后,先后对上述3起民间借贷纠纷作出判决,依法判令5名涉案被告人向大周返还借款共计153.8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汪洋 张心忆 

    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