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公告
扬州晚报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需拆除生态科技新城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及其附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位于杭集镇裔庙村车五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详见该项目规划红线图)。
二、拆迁人:扬州杭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三、拆迁责任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
四、拆迁实施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
五、拆迁期限:从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
六、拆迁补偿安置按《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办理。
七、望有关单位、个人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按期搬迁,共同为扬州市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八、有关部门须停止办理该处的房屋新建(包括扩建、改建)、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新批宅基地和其他用地、户口的迁入、分户、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2017年7月26日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需拆除生态科技新城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及其附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位于杭集镇新生村兴庄、张庄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详见该项目规划红线图)。
二、拆迁人:扬州杭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三、拆迁责任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
四、拆迁实施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
五、拆迁期限:从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
六、拆迁补偿安置按《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办理。
七、望有关单位、个人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按期搬迁,共同为扬州市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八、有关部门须停止办理该处的房屋新建(包括扩建、改建)、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新批宅基地和其他用地、户口的迁入、分户、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