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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珉今受审 在重要仕途转折点“吞”公家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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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要仕途转折点,王珉“吞”了公家100万

来源:政事儿

7月21日,辽宁省委原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受审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检方指控王珉涉三罪名:受贿、贪污、玩忽职守。

“三宗罪”中的“受贿”,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6年,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省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财政补助资金、获取港区开发权、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

这意味着,王珉的贪腐史从2004年开始,这一年,他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调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2005年1月出任吉林省长。

其长达12年贪腐史,敛财1.46亿余元,成为继白恩培、王保安、朱明国、杜善学等人之后的又一个“亿元老虎”。

“三宗罪”中的“贪污”,检方指控: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11月这个月份,是王珉的一个重要仕途转折点。当月,他由吉林省委书记,调任辽宁省委书记。

检方指控表明,就在这个重要仕途转折点上,王珉利用担任吉林省委书记的机会,侵吞了100万元公款。

据“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了解,当年王珉卸任吉林省委书记、在领导干部大会上发表临别感言时,跟与会人员分享了自己的执政经验,说一个领导班子要更加注重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更加注重让全省老百姓分享改革成果。当时,会场上多次响起掌声。

当时,与会人员肯定不会想到,声称要“更加注重让全省老百姓分享改革成果”的王珉,以吉林省委书记身份“偷”出100万元公款。

此外,辽宁省委巡视整改通报中曾透露一个关键信息,从吉林来到辽宁、担任辽宁省委书记后,王珉“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

也就是说,2005年1月走上正省级岗位的王珉,有更高的“个人政治期望”。可是从吉林省委书记调任辽宁省委书记,则属于平级调动。

至于“三宗罪”中的“玩忽职守”,检方指控:王珉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临时党组书记、常务主席,在辽宁省有关选举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反映相关人员的拉票和贿选行为,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选举中发生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大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王珉会因上述三项涉嫌的罪名,受到何种刑罚?法院将择期宣判。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整理/新京报记者 王姝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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