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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取消四名立法会议员资格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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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香港高等法院14号下午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刘小丽等四名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取消四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在去年10月12号的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四人没有严格遵守宣誓形式和内容,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随后代表行政长官,向特区高等法院提起司法复核,要求法庭裁定他们的宣誓无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1月7号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的解释。该条所列公职人员的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的行为方式必须真诚、庄重,在宣誓内容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誓言准确、完整、庄重地进行宣誓。

香港立法会议员 周浩鼎:我相信这次法庭的裁决是再三凸显香港的法治精神,对于宣誓是非常需要庄重地处理,凸显议员要遵从基本法第104条的要求,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拥护基本法,我相信透过这个案件的裁决能凸显这个要求。

香港立法会议员 何君尧:我们三位都很高兴看到这个拨乱反正的判决,香港社会可以重新踏入一个正常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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