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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物业费停车费打折? 连续半年空置或未使用 7折收费

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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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物管中心对今年上半年小区业主关注的热点进行了盘点。除公共服务设施养护、小区环境治理等常规问题外,关于新建小区空置房的物业费能否打折、空置车位的汽车停放费能否优惠这两大问题,市物管中心进行了调查并答疑解惑。

    【焦点1 物业费打折】

    新房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

    物业费才可以打7折

    市民王女士向市物管中心反映,去年4月份,她在拿到新房钥匙之后,当场就在小区物管处进行了登记,并填写了空置房申请,申请空置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去年11月份,我开始装修新房,今年才得以入住。可上周物业人员来追缴去年的物业费,说只能对去年空置的6个月打折,其余月份的物业费按原价收取。”王女士算了一笔账,按照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1.6元/月·平方米,148平方米的新房一年要缴纳2800元的物业费。“如果打7折,费用是1960元。现在说只能对6个月打折,也就是说,我要缴纳2414元。”

    “其实也就相差了450元,但我就是纳闷,难道不应该整体打折吗?物业公司分时段优惠的说法,我不知道到底对不对?”王女士提出疑惑。

    有关房屋空置物业费的缴纳问题,家住运河一品的何小姐也有不解,她说,“房子购买至今就没有入住过,但是物业在打电话通知缴纳物业费的时候,并没有询问我是否入住,也没有告诉我长期不入住可以打折。”

    孙先生则代表了另一部分业主的心声,他说,在购买了锦苑四期的房屋之后没入住,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费?在他看来,自己没有住在小区里,自然享受不到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既然如此为何还要交物业费?

    市物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我市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款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事实已入住的除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房屋,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一个概念,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问题,业主是可以享受相应优惠的,但是不可以拒交。”该人士说。

    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我市物业企业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新能源物业的徐女士给出说法,“房屋交付后,只要业主提前备案,并且提供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的凭证,如水电费、燃气费的发票等,我们都会给其物业费打7折。”

    不过她强调,房屋只有连续空置6个月及以上,物业费才有优惠,“如果只是空置了一两个月甚至是五个月,按照条例,物业费都是没有优惠的;另外,断断续续居住,房屋空置时间总共6个月的,业主依然不享优惠。” 

    “生活中,由于业主每年只缴纳一次物业费,所以不少人对空置房优惠政策存在误解。”上述市物管中心人士介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物业费是按月缴纳的,但为了节省人力、时间,同时减轻业主负担,一般物业公司都是一年收取一次物业费,“许多市民误以为,空置房优惠是针对房屋空置的那一年,实际上,房屋空置了几个月(前提是超过6个月),则享受几个月的物业费优惠。”

    另外,不少物业企业为了方便开展小区管理工作,在业主拿新房时,会预收一年物业费。据介绍,此举是可行的。不过,市民李先生有疑问:“全额预交了第一年的物业费,自己又没有居住,应该打折的一部分费用可以退还吗?”

    “我们收房时会预收一整年物业费,对于空置房业主,第二年会返还30%的多余费用。”丽嘉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

    河南新和昌与新能源等物业企业则介绍,他们是将打折的费用转入下一年,供业主继续使用,“这是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我们绝不强求。”

    【焦点2 停车费打折】

    车位连续6个月以上未使用

    停车费同享7折优惠

    虽然对于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不少物业都有相应优惠,不过对于交付后,长期不用的车位,我市仅有金域蓝湾等几家小区,对汽车停放费给予了7折的同等优惠。

    市物管中心上述人士介绍,根据市物价局6月1日新发布的规定,“对业主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使用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车位,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汽车停放费。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减免时限和具体标准。”

    因此,从6月1日开始,业主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停车位也可以享受汽车停放费打折优惠,如果有物业企业拒不履行,业主可向物价部门反映。

    通讯员 尹玉婷 

    记  者 羌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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