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所涉土地和建筑物权属的通告三
海口日报
我局作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收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范围内有部分建筑物无人居住和使用,也无法联系到产权人。为了保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上述建筑物和所涉土地的基本情况通告如下:
若有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上述土地和建筑物权属有主张的,请在2017年8月3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书面诉求。如所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由此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解决和承担,与征收部门无关。逾期未主张的,我局将不再受理,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对上述土地和建筑物进行处理。如对该项目中其他的土地和建筑物权属存有异议的,也请在该期限内到指挥部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0898-66521991。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2017年7月4日
序号现场编号内容坐落位置或地址备注1B7-A601建筑面积:160.57㎡海口市南沙路23号第二栋A单元601房房屋空置2B8-A502建筑面积:131.42㎡海口市南沙路23号第三栋A单元502房房屋空置3B11-602建筑面积:115.92㎡海口市南沙路23号金龙新村第六栋602房房屋空置4B21-701建筑面积:129.11㎡海口市南沙路23号第十四栋701房房屋空置5B21-702建筑面积:129.11㎡海口市南沙路23号第十四栋702房房屋空置6E150-C307建筑面积:121.39㎡海口市面前坡外经小区C栋307房房屋空置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产权权属异议征询公告三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征收实施阶段,有部分房屋现使用者无法出具相关权属证明,要求与我部就其房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现将上述建筑物和所涉土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凡对上述房屋权属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七天内向我部提交书面材料(包括土地证或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逾期将视为该土地及房屋权属无异议,我部将依法进行征收和补偿。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7年7月4日
序号现场编号详细地址房屋建筑面积现使用情况1B7-B602海口市南沙路23号金龙新村第二栋B单元602房151.55㎡ 现使用人:甘亚平
(海南益海实业贸易联合有限公司)
2C126-C603海口市面前坡西村183-1号泓基花园C栋603号房50.16㎡现使用人:陈红莉3C126-D301海口市面前坡西村183-1号泓基花园D栋301号房63.14㎡现使用人:郑玉4C126-E402海口市面前坡西村183-1号泓基花园E栋402号房61.67㎡现使用人:刘云飞5H4-1海口市南沙路20号274.74㎡(其中自改铺面30.30㎡),土地面积:36.41㎡。现使用人:苏玫蓉6H5-602新地址:海口市南沙路28号-2号-602房旧地址:海口市南沙路金宇路街道办坡前经济合作联社大楼118.99㎡现使用人:陈秀珍、陈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