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霸道”不让直行车 被扣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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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6月16日11时讯 机动车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驾驶员仍旧忽略这一点,只是为了争抢几秒的时间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6月15日上午10时早高峰时段,江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五里店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五里店东方灯饰广场前发生交通事故,一转弯小轿车和直行公交车发生擦挂,需要民警现场定责。
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看到一辆从建新东路五里店转盘方向左转开往五里店街道的小轿车,和一辆直行的公交车发生了擦挂。小轿车右前灯下侧保险杠已经完全脱落,左侧保险杠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公交车受损程度相对较轻,只是车身左后方被擦挂掉了一点漆。
经民警调查得知:事发时孙某正驾驶小轿车准备左转掉头往五里店方向行驶,这时直行方向驶来的公交车距离他已经非常近了,但是心急的孙某误以为公交车会让自己先行,于是没有避让对方而是选择了强行转弯。不料还没能转过去,孙某就听到“砰”的一声,小轿车头部和公交车尾部相撞,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判定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其处于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通过十字路口等地段一定要减速,并严格遵照交通法规,转弯的车辆让行直行车辆,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