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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半小时法援圈” 基本形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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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面写有“扶弱扬善 司法为民”的锦旗被送到惠城区司法局,表达近70岁的秦瑞进等13名老人的感激之情。“基本每个月都能收到受助人送来的锦旗。”惠城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说,2013年,惠城区法律援助处获评司法部“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惠城区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惠城区不断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除完善镇(街道)、村(社区)援助网络外,还专门成立“惠城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纵横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点的方法,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目前,在惠城区范围内,老年人在居住地就能找到法律援助受理点,老年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基本形成。

●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通讯员 黄明辉

1 法援律师助13名老人解决房屋征收纠纷

“当时安置费被停,正是法律援助这条渠道让我们免费打了官司,这简直是天上掉下馅饼。”秦瑞进说。

原来,2006年两家公司与包括秦瑞进在内的16户业主签订多份房屋征收合同,当中有13户选择产权置换。然而,至2015年6月,上述公司仍然未能按时交付新房,工地也没有任何动工的迹象,且开始停止支付13户业主安置费。秦瑞进就是这13户中的一户,为此,他和其他12户业主向市、区信访部门反映和投诉。

“我们了解到,13名上访的多数是70岁的老人,所以为他们安排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惠城区司法局局长曾伟德说。随后,惠城区法律援助处帮助13户业主多方收集维权证据,从法律角度讲解维权的策略,最终与13名申请人达成共识,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按同意置换给13户业主的建筑面积,和被拆房屋所在区域新建楼盘预售商品房签约均价计算赔偿金额。13名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2 全区212个村(社区)设立法援联系点

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自然少不了人才支撑。惠城区通过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目前已经建成由5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人才库。

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全区建立起纵横结合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骨干、法律志愿者为补充、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法律援助网络。

纵向依托司法所设立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全区212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站和联系点负责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代书、宣传和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初步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地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惠城区司法局简化老年人援助案件申请、受理、代理、调解、监督、回访等程序,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实行申请材料、权利义务风险一次性告知制度。

“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我们的工作人员当场就会受理,并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审查决定,当天就会指派律师,确保无障碍援助。”曾伟德介绍,对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司法部门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据悉,2016年,惠城区司法局为283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咨询、代书、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截至5月底,该局办理民事法援案件146件、刑事法援案件129件。

3 完善“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

为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到宣传“零死角”,近年来,惠城区抓住“法律援助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同时,依托法制副主任工作平台,组织律师进家入户,向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讲法律援助基本常识。

同时,司法部门在新浪网开通“惠城法援微博”,通过互联网快速传递信息的特点,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老百姓看得见,记得住,用得着。

曾伟德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将信息技术与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便民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惠城普法平台开通法援栏目,律师“进驻”平台实时解答法援问题,开设法援线上业务申请,市民通过关注“惠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实现手机微信申请法援业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扩大公益宣传,加大力度落实法律服务便民、惠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困难群体,特别是妇女、农民工、下岗职工应援尽援;完善省政法网法律援助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机制,网上审批、指派、查询办案情况,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临街一层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分类设置私密功能室、案件会商室等,打造惠城法援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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