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北京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8月29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5日,市委巡视组向中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意识,将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
(一)统一思想,确保认识问题到位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于当日下午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郭金龙书记重要讲话和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并将《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向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对我们来说,既是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对我们坚持党的领导、理清工作思路、快速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国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战略意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组将带领全院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教导,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督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我院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宿迟同志任组长,其他三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中层干部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兼任主任,负责具体督促检查巡视整改的落实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协调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三)逐条分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党组和全院干警一起,迅速进入状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条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坚持做到“两个凡是”,即凡是巡视组查找出的问题,都要立行立改,集中整改,件件有答复;凡是巡视组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巡视整改作为从严治党标准全面落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组织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方面
一是加强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实践中学、在解决问题中学、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学,用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是成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宿迟任组长、政治部主任宋鱼水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为主责部门,开展具体整改工作。
三是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将《条例》的学习作为我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研讨,深刻把握《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修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工作职责、完善组织原则、健全议事制度、坚持依规决策、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规范党组各项工作,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明确决策制度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努力降低决策风险,紧密围绕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员在议事决策中要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发挥好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上述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方面
一是制定《中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党建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依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是党建主责部门,要协调推进党建各项工作,基层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积极抓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层层明确目标、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二是严格执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定期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始终坚持党的宗旨意识,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以思想建党为根本,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不搞党建表面化,将党建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能两张皮,切实把党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
三是积极向上级组织反映设立政治部、配备专职政治部主任的愿望,从组织机构保障和领导配备方面加强党建工作。
四是在巡视期间已经由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开展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会,明确书记及委员分工,并在支部的基础上本着利于开展日常学习和活动的原则划分党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基层组织建设体系,强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在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作用。
五是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抓手,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认真查找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学习制度和活动制度。
六是规范院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领导每年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积极参加支部活动,促进各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七是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奠定基础。针对我院某同志违反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有关规定,没有进行报备擅自运行公号的问题,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和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久宏在巡视期间发现问题后立即找该同志本人进行了谈话,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本人也进行了书面检查,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在我院中层会议上,对该同志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扣发该同志年底平安建设奖1000元,要求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同时要求各部门和全院干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上述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三)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格”方面
一是加强研究和部署,保障责任落实。制定《中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2017年初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分析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并在组织主体责任者专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有哪些责任、都是谁的责任、如何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不力如何追究”等问题,再次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传导压力和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分解落实各层级主体责任。定期考核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及中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按照《规定》精神,1月底我院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述责述廉工作,党组认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要求责任人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的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书记强调要从严治党,各部门责任人首先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要抓细节、抓落实,补漏洞。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为严明纪律和责任,党组对内部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起到了应有的警示作用,并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认真整改,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积极向上级组织反映设置监察室的愿望,从组织机构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对信访举报件进行重新分类。年初党组会议听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认真梳理了建院至2016年8月的52件信访举报件的问题线索和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对纪内线索,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分类处置工作,并强调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将上述分类处置情况和数据,统一纳入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初步做到分类规范、处置意见明确,目前已确认52件信访举报件中2件纪内案件,通过函询、谈话后认定无违纪违法行为,现均已了结。
六是规范纪内纪外信访举报处置程序。在对信访举报件梳理的基础上,厘清职责、认真区分纪内纪外信访事项。按照纪内独立承办,纪外协调督办的基本原则,对纪内线索仔细排查,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5类线索处置标准,及时依法处置,纪外信访件转相关部门办理回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并及时协调沟通研究解决有分歧的疑难信访问题,确保做到认真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2016年9月到2017年1月,纪检监察部门经初核确认纪内信访2件,通过函询,谈话后确认无违纪违法行为,已回复当事人并了结。
七是加强举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纪内信访举报反映出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的深入分析,避免可能导致的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同时,为党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去年9月以来,对干警工作作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上诉案件移卷时间过长等问题已形成汇报分析材料上报党组。
八是向社会开展知产法院司法廉洁形象调查评估。通过调研社会公众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对司法廉洁的评价,及时掌握队伍纪律作风及司法廉洁情况,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九是对某聘用制书记员开庭记录错误问题重新调查,并对其做出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扣发奖金的处理,并取消其2016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上述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四)关于“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不严格”方面
一是审判第三庭正式开展工作,将立案庭速审组人员整建制调配到审判第三庭,相关中层干部立即履行相应的职责,杜绝人岗分离、职能错位现象。
二是制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干警因私出(国)境从严管理规定,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明确除三种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不予批准因私出国(境);科级及以下干部(含聘用制人员)因私出国(境),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出国(境)人员数量,原则上当年内不超过本院同级别人员总数的20%,并在每年12月将各庭室次年可审批因私出国(境)名额下达到各庭室。
三是有关领导同志立即按规范要求启动辞去所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程序,并制定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实施细则》。
四是免去内部任命的院长助理、政治部主任助理和庭长助理职务,今后严格按照编制核定的职数和职位设置岗位。
五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制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规范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处级干部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党组选人用人把关作用,严格规范选任工作各项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提升选人用人满意度;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干部培训计划中,对干部既强化懂政策、知敬畏、守纪律、不逾矩,又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执行“凡提必核”等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上述整改措施除有关领导同志辞去所兼任社会团体职务需要按相关程序履行外,其余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一是我院对4名课题组成员赴深圳调研期间违反规定、自行变更行程改道至武夷山事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做出如下6项处理意见:在全院通报批评;由纪检组(纪检监察中心)、所在部门主管院领导(部门领导及党支部书记),对他们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他们向各自所在的党支部作出深刻检查,课题组负责人在全院中层会议上作深刻检查;责令他们退回由武夷山市返京的机票费用;扣发他们平安建设奖1000元;取消他们2016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讲纪律守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深处扎牢讲纪律守规矩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我院重大课题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并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二是立行立改,严明纪律,严格规范。严格执行市高级法院制定的《北京市市级法院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培训纪律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培训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并按照市高级法院的统一要求,将在一定范围内退缴费用。
三是对办公用房进行改造,确保办公用房结构符合相关规定,使用面积不超标准。
上述整改措施除退缴一项需按照市高级法院统一部署实施外,其余均已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六)关于“与有关社会团体存在利益冲突”方面
一是经查明将我院干部个人领取以及代替本院公职人员领取劳动报酬、稿酬等已经全额退还有关社会团体,作为资助知识产权学术优秀人才研究、培养资金使用。以后凡是本院干部,一律不再从有关社会团体领取任何报酬。待我院新增租用的审判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完成后,将其中对应面积房屋实现功能调整,修改有关合作协议,绝不允许应由本院承担的费用和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其他单位变通解决,坚决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
二是针对案件当事人为有关社会团体会员或会员单位所存在的风险,我们一是摸清了现有向有关社会团体缴纳赞助费、会费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会员名单,并对其作为当事人在我院受理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一排查,确保案件公正审判。二是与有关社会团体共同建立登记备案机制,将现有向有关社会团体缴纳赞助费、会费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会员名单在我院相关部门登记,遇有变化及时通报,由相关部门分送全院各审判部门,立案庭在立案时、审判庭在审理时对涉及备案当事人的案件进行标注,并报审管办备案。三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制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将上述登记备案案件全部纳入案件评查范围。
上述整改措施中,修改有关合作协议一项已经向各方提出,需要各方履行内部上会手续,预计6月份完成;实现对应面积房屋功能调整一项因涉及装修改造和办理相关手续,预计整改完成时间为2017年底。其他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七)关于“回避制度不健全”方面
对全院各类人员家属从业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涉及回避的人员情况向各部门通报,对涉及回避风险点的相关案件进行逐一筛查,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人员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制定出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回避实施细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实施办法》。
上述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
三、巩固巡视成果,将巡视整改作为健康发展契机长效深化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建立和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贯彻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市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作风建设,主动作为、敢于碰硬,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加强对于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切实解决干部选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敢于担当,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将党建工作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中,在司法改革中切实体现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政治部门作用,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切实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党组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学习制度、活动制度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巩固扩大巡视成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时限严格执行,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在今后的工作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巡视整改工作为起点,以巡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为标准,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落实中央、市委以及市纪委、巡视组的要求,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抓在日常,严在日常,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视结果和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审判业务、司法改革以及其他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为一体,进一步夯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及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流审判队伍,攻坚克难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多措并举破解审判工作难题,协调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努力实现司法改革目标要求,落实好中央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战略意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89082297;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邮编:100097;电子邮箱:bjzscq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