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开房容留他人吸毒 五指山市黄某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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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赖思琴 黄会仙)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黄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黄某不慎染上毒品,经父母及家人劝说,积极戒毒。戒毒成功后,父母为了让黄某和吸毒的青年朋友断绝来往,将其送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家五金店打工。2016年8月7日,黄某的父亲身体抱恙,黄某请假回五指山市。9日,黄某昔日的好友宇某邀请黄某出来吃夜宵。出于好意,黄某主动提出开房让大家休息,因未带身份证,便由其出资让吸毒人员邢某替其开了房。入住后,宇某买回1小包冰毒,并用矿泉水瓶和吸管制作吸毒工具“溜冰壶”。宇某、文某、邢某等人在该房间内拿“溜冰壶”吸食毒品。期间,宇某等人不断要求黄某吸毒,黄某经不住诱惑,也加入吸食毒品。五指山市河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在宾馆内将黄某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