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欲扒窃手机未料目标竟是两名便衣刑警:警察抓住了小偷,为何还要拨打110?
解放网
《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一名前科累累的惯偷,将目标瞄准火车站内一名正在休息的男子,谁料刚将手机拿起准备离开,就被旁边另一名男子和当事人一举拿下,两人腰间竟然别着明晃晃的手铐——两人竟是便衣刑警。窃贼竟偷到警察头上,这样戏剧化的一幕出现在近日上海虹桥火车站内。
近日,安徽合肥公安部门的两名刑警曹某和华某到上海出差,工作完毕后准备搭乘火车回安徽,两人候车期间来到车站三楼一家餐饮店休息。因为当时店内空位较少,两人分开相向而坐,曹某坐在靠过道的一张桌上,将手机放在桌上后趴着休息,华某则坐在靠墙的桌子上看手机。
不久之后,一名身穿黑衣、身形消瘦的男子在店门口东张西望,然后径直走向曹某休息的座位,在桌子旁边站了一会儿之后,黑衣男子见没人注意便拿起桌上曹某的手机装进自己口袋准备离开现场。这时,坐在另一桌子旁的华某发现异常,大喝“你拿手机干什么!”曹某也随即惊醒。黑衣男子见状,拿出手机放下,称“只是拿起来看一下”就欲离开现场,两位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随后拨打110报警。
上海虹桥站公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民警赶往现场,与两位民警一起将黑衣男子带至公安值班室。初进值班室时,黑衣男子仍辩称自己没有偷手机,只是“拿起来看一下”。然而车站民警调取监控录像时却发现,该男子明显曾将手机试图带走,被发现后才不得不扔下手机准备离开。
经过查询相关信息,民警确认该男子姓苗,今年38岁,2008年曾因盗窃扬州某区护城河边地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2015年又因盗窃一女士手提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目前,苗某已因涉嫌盗窃被上海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既然苗某直接撞上了两名刑警,且两人随身带有手铐等警械,为何还要拨打110报警?据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因此尽管曹、华二人系刑警,但发生在上海虹桥火车站内的案件,仍然要交由案发地的铁路警方办理案件。
而两名刑警在休息时间里,是否有权抓捕犯罪嫌疑人?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就算是普通群众发现违法犯罪,也可以见义勇为制止犯罪,并将嫌疑人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更何况是两名刑警。”
题图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