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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贼作案败露两逃脱 迫于法律威慑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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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到农村偷狗,两次被发现均侥幸逃脱。但迫于法律的威慑,最终还是选择投案自首。日前,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胡永昌批准逮捕。 

2016年6月4日下午,经事先商定,胡永昌伙同黄志姚(另案处理)合骑摩托车,从贵溪市出发赶往万年县,途径余江县花桥镇画桥村枫林组时,胡永昌用毒弩将一只黑狗射死并盗走卖掉。当晚9时30分许,两人在万年县上访乡港下组用同样的手段作案,偷得两条土狗。当两人再次伺机作案时,被当地民警发现,黄志姚被当场抓获,胡永昌侥幸逃脱。12月22日上午,经事先商定,胡永昌又与罗时兴(另案处理)合骑摩托车从贵溪市区出发,用上述手段到乡下偷狗。罗时兴被抓,胡永昌又侥幸逃脱。 

案发后,胡永昌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迫于法律威慑,胡永昌于2017年3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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