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村民当众揭短将其捅死 男子被省一中院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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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马润娇 张余武)五指山男子黄涛因不满同村黄宗明当众揭短,说其偷看女孩洗澡,与其起争执,在推搡过程中持刀将其捅死。近日,省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涛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10日上午,黄涛与黄宗明同在一朋友家喝酒。酒桌上,黄宗明说起黄涛以前爬荔枝树一事,其实黄宗明当时是为了偷看女孩子洗澡。黄宗明说完引得在坐喝酒的朋友哈哈大笑。黄涛觉得很没面子,但也没说什么,起身离开饭桌,前往黄丽家。当日17时许,黄宗明来到黄丽家又遇到黄涛,黄涛便质问黄宗明什么时候看到其偷看女孩子洗澡,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两人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的过程中,黄涛使用其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黄宗明胸部捅了一刀,致使黄宗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黄涛主动拨打110报警和120实施急救,并在原地等候处理。黄涛的家属也自愿代为赔偿给被害人黄宗明父母21662元、支付抢救费925.3元、赔偿黄宗明妻子6000元。庭审后,经调解,黄涛家属又赔偿被害人父母和被害人妻子经济损失各15000元,共计30000元。
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涛因琐事与被害人黄宗明发生争吵,进而引起推搡,在推搡过程中,被告人黄涛持刀刺中黄宗明胸部一刀,导致黄宗明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黄涛能够积极打电话求救,且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成立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故省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黄涛对判决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