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鱼丸”却被挂“猪脚”牌子 房东耍心机一店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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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3月31日15时讯 近日,家住重庆沙坪坝大学城的李先生向民警报警求助,称自己租的店面本来是卖鱼丸的,但门头又被房东租给他人,挂了一块卖猪脚的牌子,自己多次找房东协商未果,从而报警求助。
3月28日下午3点过,重庆沙区110快处队民警王凤龙、邓宇希接到市民报警:称租的店面门头被别人挂了广告牌。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到了报警人李先生。据李先生讲述,自己租了个临街门面卖章鱼小丸子,按照惯例,门头广告应该是挂他们的招牌。但是房东乐女士当时却声称这个地方要挂它们卖场的招牌,当时李先生考虑到挂卖场的牌子对他们影响不大,也就同意了乐某的要求。
但后来乐女士没有按原来的协商要求挂卖场的牌子,而是把门头广告位租给了卖猪脚的,挂起了“耍家猪脚”的牌子,而该猪脚店面距离他们鱼丸店面30多米远,地理上没有直接的关系。李先生觉得乐某的这种行为不但有失商家信用,同时也对自己的生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好多客人跑到他这这里来买猪脚,可是他卖的明明是章鱼丸子。
民警询问乐某为何一店两租,乐某解释称因为“耍家猪脚”的牌子比较响亮,为了吸引顾客来卖场消费,就把广告位租给了“耍家猪脚”。
民警当即对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对其不讲诚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告知乐某其行为已对李先生的生意造成了影响和损失,李先生有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希望其尽快拿出一个解决方案,令双方满意。最后双方表示愿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寻求司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