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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定点购物”的双重回归

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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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云南公布“史上最严”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取消旅游定点购物。

    云南旅游定点购物制度,源于2014年修订并实施的《云南省旅游条例》,规定没有参与等级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能接待旅游团队。而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要求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不得选择未经等级认定或者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为服务提供方,实际上相当于变相指定购物场所,限制了游客的选择权。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就形成了相对垄断地位,容易滋生高价低质问题。因此,“取消旅游定点购物”首先是法律精神的理性回归,有助于维护《旅游法》的权威,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其次,“取消旅游定点购物”还是政府角色的理性回归。市场经济下,政府应该做的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以旅游购物为例,游客想到哪家店买东西原本是买卖双方的自由,那些诚信经营的购物企业自然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劳政府再认定评定。

    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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