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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工作报告关键词:严打黑恶势力犯罪回应群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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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平安中国

严打黑恶势力犯罪回应群众期待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党委书记,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生。郑博超 摄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提起公诉1402463人。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平安稳定是群众最基本的需要。2016年,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特别是依法办理了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等一批犯罪情节恶劣的暴力犯罪案件,让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维护了群众利益,震慑了不法分子,弘扬了法治权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平安稳定。希望检察机关针对新形势下的新型犯罪,坚决打击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犯罪,为建设平安中国再立新功。

关键词: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徐桂芬。郑博超 摄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45人。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近年来,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一些地方设立专业化办案队伍,为打击网络、电信领域犯罪开启了一条“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经验值得推广。希望检察机关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暴利陷阱”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远离高利诱惑。

关键词:防治校园欺凌

形成净化校园环境的合力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云英。郑博超 摄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教育部等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意见。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犯罪,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校园欺凌问题社会都很关注。去年,检察机关在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领域做了很多工作,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主观恶性较强、犯罪后果严重的案件,更有意义的是开展了一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防治校园欺凌,是个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道德熏陶、心理疏导等工作,形成整治校园暴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合力。

关键词:依法惩治涉医犯罪

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儿童医院护理部副主任胡梅英。郑博超 摄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3308人。督办30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检察机关继续加大了惩治暴力伤医案件、维护医生权益的工作力度,努力是有目共睹的。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于暴力伤医杀医案件,检察机关仍然要坚决果断的依法办理。也希望检察机关能更多地到医院到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医患双方提升法治素养,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有效遏制伤医行为,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关键词: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

选准案例提高法治教育有效性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年评剧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员靳灵展。(资料图)

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可以看出,2016年检察机关普法宣传,特别是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很有成效。以案释法是开展法治教育最有效的方式之一。用活生生的、干部群众身边的案例为活教材,从法理、情理出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故事,释法条,讲教训,最能打动群众,说服群众,警醒群众。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受教育对象特点,选准案例,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关键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

客观中立地位易取得当事人信任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空军指挥学院教授苗润奇。郑博超 摄

推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公开审查、公开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涉检信访化解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事实证明是个好路子。第三方的客观中立地位,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帮助检察机关与信访当事人坐在一起进行平等平和的沟通,为化解矛盾提供有利的条件,应该加大力度全面推广这种模式。推广中,要确保邀请人民监督员的客观中立地位,充分尊重信访人的自主权利,本着公开、公正、公信原则,完善工作机制,使程序更公开,过程更透明,让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正义网记者郑博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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