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代表团:“四点经验”是立好良法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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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代表团热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四点经验”是立好良法的保证

容永恩代表。

李沛霖代表。

贺一诚代表。

高开贤代表(左)与崔世平代表交流。

何雪卿代表。

林笑云代表。

梁玉华代表。

姚鸿明代表。

部分澳门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团开放日活动。 记者程丁/摄
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团中,澳门团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代表团:开放团组次数最多。
3月5日,澳门代表团首次开放团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3月7日,再次开放团组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3月9日,第三次开放团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据官方介绍,他们还将第四次开放团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澳门代表团开放团组都在说什么?3月9日,本报记者来到澳门团,近距离聆听代表们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李沛霖代表建议,全国人大要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港澳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的固定机会;吸纳港澳代表加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继续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发展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林笑云代表则围绕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内容提出建议。
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监事长姚鸿明代表认为,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的四点立法经验,是立好良法的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应及时学习落实。
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崔世平代表对报告中的一个细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代表提出的860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或尚未计划逐步解决的部分,也应该进行分类管理,摆到代表面前。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监事长梁玉华代表,澳门特区行政会委员何雪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澳门特区立法会主席贺一诚等代表均积极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