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国代表:尽快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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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郑智 摄
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郑智)“建议全国人大加快制定出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今天,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呼吁。
潘利国表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直是地方各级人大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今年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指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
潘利国认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核心是需要将政府提交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具体化和明晰化,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具可操作性,以解决职权行使障碍。他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具体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进一步作出明确的界定,科学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健全对决议决定落实的监督机制,为地方各级人大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探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尤其是对一些影响巨大、涉及面广、牵涉各个方面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要给予更大关注,必要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