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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纪委通报3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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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3月1日10时讯(通讯员 杜昌权)今年以来,彭水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真学习,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严厉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日前,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

    1.高谷镇兴隆村党支部原书记郁德森贪污医保返还款问题。2015年,郁德森、丁连伍(时任该村村民委代理主任,后未能当选连任)按照高谷镇政府社保所的工作安排,向本村优抚军人、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发还医保返还款,二人欺上瞒下,贪污了本应发还的医保返还款5530元。郁德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连伍属非党员干部另作处理,清退二人贪污的医保返还款5530元。

    2.太原镇麒麟村原村文书杨承斌贪污干旱救灾资金问题。2013年,太原镇人民政府向麒麟村划拨了干旱救灾资金5000元,时任村文书杨承斌采取伪造的方式,贪污了该笔干旱救灾资金,直至2016年11月群众举报后才退还镇财政。杨承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鹿鸣乡马金村党支部书记冉从周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10月1日,冉从周在鹿鸣乡马金村为女儿操办婚礼,设宴席60余桌,邀请部分村组干部、低保户及附近群众参加,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冉从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了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要求,新形势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精神和实的态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组织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的责任,对该问责未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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