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克隆自己出租车跑业务 将正牌车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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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出租车(左)和正牌车从外观上看几乎一样。记者 刘艳 摄
华龙网2月14日18时13分讯(记者 刘艳)张强(化名)本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却克隆了自己开的出租车跑业务,并将正牌出租车租给他人。今(14)日,重庆交通执法直属支队查获了这辆“克隆”出租车。
奇怪:同一车牌出租车 几乎同时出现在不同区域
重庆交通执法直属支队的执法队员介绍,前段时间,他们通过执法监控设备排查一起出租车案件线索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渝B3T***的出租车几乎同时出现在不同区域,两地相距有近10分钟的车程。
“按照常理,这辆车不可能同时出现在相距这么远的地方。”这一现象引起了交通执法人员的警觉,通过调取该车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很可能被套牌。
随后,交通执法人员联动公安部门展开摸排调查,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对车辆进行定位,最终在今日清晨5时左右,当张强正要开车时将其拦下,并通知另一辆同车牌出租车的驾驶员前来接受调查比对。
记者现场看到,两辆出租车停在一起,外观上几乎一模一样,而在“克隆”车的内部,还安装有类似智能终端系统的设备。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张强承认了其克隆出租车渝B3T***的事实。
调查:的哥克隆自己开的出租车 正牌车租他人
原来,张强就是这辆渝B3T***出租车的驾驶员。据张强交代,他感觉老老实实开出租车收入不太高,就动起了歪脑筋。去年底,他克隆了自己开的出租车。
“我也知道这样做被查到后果严重。”张强称,他将“克隆”车留给自己开,而将正牌的出租车租给了他人。尽管张强小心谨慎,还是被发现。
执法队员表示,因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张强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对于其套牌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部门对其立案处理。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张强驾驶证还将被计满12分。
提醒:“克隆”出租车危害多 这样识别
执法队员说,假冒或“克隆”出租车不仅损害合法经营企业、驾驶员的正当利益,同时还存在严重的安全和社会治安隐患。
假冒出租车很多情况下都是利用下线车甚至是报废车辆进行改装,车况安全难以保证。而“克隆”出租车的车票多是假票,乘客无法报销。这些车辆没办保险,一旦出现交通意外,乘客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此外,“克隆”出租车驾驶员经常会绕道、宰客、拒载、甩客等。
如何识别“克隆”出租车?执法队员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一定要索取当次乘车机打发票,从发票上也能看出一些端倪,“比如今天查获的这辆‘克隆’车,它打出来的发票上显示的车牌就是一串A,与其车牌不符。”
此外,目前主城区所有出租车均安装有智能终端系统,显示有正在驾驶该车驾驶员的姓名、照片、所在公司等信息。如果市民乘坐的出租车没有智能终端系统,或是智能终端系统屏幕不显示或显示的信息与驾驶员不符,就很可能有猫腻。市民可拨打(023)96096投诉举报。
执法人员也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联合运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克隆”出租车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这类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