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频繁出入商场假意购物 8次顺手牵走柜台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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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通辽12月22日电(通讯员 张云峰 高玉华)花季少女丽丽因生活拮据,走上了“伸手即得”的犯罪道路。频繁出入繁华商场,8次入店盗窃,价值达1.3万余元。近日,内蒙古奈曼旗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丽丽提起公诉。
17岁的丽丽是奈曼旗某村人,初中毕业后就辍学打工。打工的不易以及社会上的种种诱惑,让她认识到:钱是好东西,有钱就可以买到好东西。花季女孩哪个不爱打扮?在和同龄女孩的不自觉攀比中,丽丽的虚荣心逐渐膨胀,没有钱怎么买漂亮衣服和化妆品?她苦恼着如何赚钱。
6月的一天,丽丽来到奈曼旗某商场女装店买衣服,在试衣服的时候发现店主的拎包放在店内的床上,看到店主一直在忙碌,躁动不安的心越来越蠢蠢欲动。于是丽丽借故将店主支开,快速将拎包窃走,将钱包内670元现金拿走并将拎包扔掉。
盗窃得手后的那种喜悦感已完全占据了她的大脑,让丽丽的胆子逐渐大起来。经济一紧张,她就频繁出入各繁华商业场所踩点,如果遇到合适的机会,她就会走进店铺,趁店主忙碌之际,盗走钱包和衣物。一次次的成功,让丽丽在歧路上越走越远,从6月至10月期间,丽丽共盗窃8次,价值1.3万元,盗窃财物全部用于挥霍。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奈曼旗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丽丽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依法对丽丽提起公诉。(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