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信诈骗案现身江湖 警惕“诡异”的“逮捕令”
天山网
近日,新疆沙湾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截获并及时预警一起骗子通过制作所谓的“逮捕令”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受害人配合案件调查为手段所实施的电信诈骗。
12月12日下午16时许,沙湾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截获一份骗子针对塔城地区乌苏市居民孙女士所“签发”的“刑事逮捕令”,经过民警核查,该“逮捕令”上所现孙女士个人照片、身份信息均属真实。当即,沙湾警方抢在电信骗子行骗之前及时将此情况反馈给孙女士属地的乌苏市警方,最后经过不懈努力,成功预防了该起新型电信诈骗案。
利用假逮捕令(或其他假法律文书)进行诈骗到底是什么鬼,其实我们的微信平台在9月24日已经发布了一篇《逮捕令?资产冻结令?原来是骗术升级了!沙湾警方成功阻止一起新型电信诈骗》文章。今天,我们再来揭露一下这种骗局的套路,希望大家能够转发扩散,让更多的人看到,避免上当受骗。
骗术第一步
冒充公检法人员,通过惯常的电信诈骗手段,广泛撒网打电话给对象,称对象涉嫌洗钱,公安机关正在侦查,检察院即将发布通缉令、逮捕令。这一步,如果对象有相信的可能,骗子就会有针对性地进行第二步行动。
骗术第二步
继续联系对象骗取信任。一般情况下,骗子开始两次与对象联系,“恐吓”拿捏得很有分寸,只告诉对象“案子”的进展,并不会直接切入主题(要求转账)。
骗术第三步
在对象被骗懵,开始相信自己“涉案”的时候,骗子开始下“猛剂”,称检察院已经对对象开具了“刑事通缉命令”、“刑事逮捕令”,要求对方加他微信,发给对象自己看。
骗术第四步
要求对象把全部财产转到“安全账户”进行验证。说到这里,你懂的!所谓“安全账户”就是骗子的诈骗账户!这个时候,骗子会以非常严厉的口气进行警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情况,否则影响案件办理,后果自负!
其实,此类冒充公、检、法部门名义以涉嫌“包裹藏毒、洗黑钱”等等罪名为由,要求受害者将自己的全部钱财转账给骗子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以证清白,并通过网络发来“逮捕令”配图等系近期在全国多地发生的新型电信诈骗手段。
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给受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还损害了公检法部门的公信力。
公、检、法三部门不可能会去签发同一张这样的“逮捕令”,而且公安机关签发的只有“逮捕证”,没有“逮捕令”这一说。公安机关如果真正要通缉、抓捕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事先去联系当事人。况且“逮捕证”属于机密文件,不会随意上网发布。
对此,沙湾警方提示:
1、所有通过电话办案、通过电话通知你涉案、要求转账验证的“公检法人员”均是骗子;
2、要求你登陆所谓制定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网站查看“通缉令”“逮捕令”的都是骗子;
3、要求你拨打所谓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电话号码的都是骗子。
所以,接到这种电话,收到这种网络发来的“逮捕令”“通缉令”,不要惊慌,先向家人、朋友询问,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辖区民警核实。特别是涉及钱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不要相信。
公安机关不会向个人发送通缉令,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苏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