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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方便面,行!但一壶热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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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带方便面,行!但一壶热水30元”

洗浴泡温泉不让自带吃喝,这霸王条款可怎么破?来源:新文化报 - 新文化网

第47期

B04版

饭店不让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那么对于洗浴中心、汗蒸会馆、 温泉等商家来说,是否就能拒绝消费者自带吃喝呢?

日前,有长春消费者在微博上发文,质疑洗浴中心对消费者自带食品饮料加收服务费属“霸王条款”,引发了网友们的一番热议和讨论。

新文化记者采访中了解到, 有的休闲会所工作人员甚至表示: 消费者自带方便面,行!想用开水泡,行!一壶30元!

■网友曝料

洗浴中心不让自带吃喝

“洗浴中心禁止自带酒水、饮料、食品,违者将被收取服务费10元~30元!”日前有长春网友在微博上发文称,长春朝阳区某洗浴中心不允许消费者自带吃喝。该网友质疑此举为“霸王条款”,希望大家关注并发表看法。

那么洗浴中心的这种做法,众网友是怎么看的呢?从跟帖评论里的观点来看,还真不是一边倒的质疑、声讨,而是分成了两大阵营。

有人觉得洗浴中心这就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自带吃喝;而有的网友则“换位思考”了一番,替洗浴中心鸣不平。下面来看看网友们都是咋说的———

支持方

很正常,洗浴如果门票便宜到一定价格上就是在赔钱,如果再不拿食品跟饭挣钱,就是倒贴钱了。现在洗浴都不让带食品,就跟饭店不让带酒水是一样的,就像去饭店要一盘拍黄瓜,自己带一箱啤酒,哪个饭店让你去吃?

@@三爺的那點事兒

一个洗浴12元门票,带汗蒸。你整一堆东西,在汗蒸那吃完了,自己能收拾吗?理解下商家吧,长春有几个让带酒水的?正常现象。

@@宝熊儿

汗蒸都不让带水……知道你渴得多喝水,低价门票揽客,高额水(价)赚钱,做买卖正常事儿。

@@特洋

质疑方

有地方矿泉水15元一瓶,真心贵!

@@Little岩岩

本来是不合规的霸王条款,大家现在都觉得正常,也挺悲剧无奈啊。

@@飘飞的小羽毛

维权意识差。新消法没出之前,这种行为还没有明确被视为霸王条款,新消法生效后有几个真正为自己维权的?不维权自己容忍就算了,还有脑子不得劲为商家这种行为开脱的。

@@JangJL-Bevis

真有人会去饭店点个拍黄瓜然后自己带一箱啤酒吗?……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明显商家犯法啦!

@@brick_81■记者调查

洗浴靠啥赚钱? 一壶水30元

洗浴中心禁止消费者自带食品饮料,这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问题?8日,新文化记者对长春市内近20家洗浴、汗蒸、温泉会馆等进行了随机采访,发现除少数几家表示不限制消费者自带食品饮料外,多数都对顾客自带食品设置软、硬性“门槛”。

矿泉水最便宜10元/瓶

以亚泰大街与卫星路交会处的一家休闲会馆为例,工作人员表示,门票58元,其中不含服务费。在洗浴里面的消费,包括吃饭、喝水等,需要另外花费,比如一瓶矿泉水售价10元。“我们有规定,顾客不可以自带饮料食品。”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时,该会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能否自带方便面”的追问,该工作人员称,一壶开水30元,消费者想要泡面的话,得买一壶开水。

南关区卫星路与建民街交会的另一家洗浴会馆,门票89元不含服务费,同样不允许顾客自带饮料食品。“我们有餐厅可以供顾客吃饭,领导有规定,不允许顾客自带食物饮料。即使带了,也不让顾客拿进去。”一名工作人员称。据了解,该会馆内矿泉水同样是最便宜的10元/瓶,酸奶25元/瓶。

自带饮食可以 得加收服务费

除了部分商家严格限制顾客不允许自带饮食外,还有一些商家采取“折中”办法,即允许消费者自带饮食,但加收“服务费”。

长春市经开区金川街上一家汗蒸会馆工作人员表示,规定不允许客人自带饮食,但是客人一定要带的话,需要缴纳30元~50元不等的服务费。“服务费是根据客人带的食物多少来定的。”工作人员称。据悉,该会馆门票89元,内有自营餐厅,最低消费15元。

宽城区北亚泰大街上某沐浴宾馆,门票59元包括洗浴汗蒸健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洗浴是可以自带酒水食物的,但需要交纳服务费。收费标准同样根据客人所带的食物多少而定,最低30元。

《消法》明确

消费者有选择服务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此外,《消法》还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律师说法

这是一种变相的霸王条款

“除非是基于特定经营环境、兼顾其他顾客需求等方面的必要考虑,经营者可限制部分有特殊味道的饮食进入,并加以说明。无论是因为门票收费较低、要从餐饮售卖上找补利润,还是对自带饮食加收‘服务费’,都是变相的霸王条款。”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认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违法收取消费者有关费用的,消费者有权直接拒绝,或者向消协投诉,或者在保留凭证后通过投诉/诉讼程序要求退还,消费者因维权发生的费用应当由违法经营着承担。

新文化记者 黄艳丽

实习生 朱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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