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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有为任沈阳市代理市长 潘利国辞任(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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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姜有为同志任沈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9日通过了关于接受潘利国同志辞去沈阳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姜有为同志为沈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简历

姜有为,1967年9月出生,汉族,吉林农安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理学学士,管理经济学硕士。

1985.09—1989.07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生

1989.07—1994.10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0—1995.04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04—1996.04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04—1997.02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02—1999.02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02—1999.05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05—2000.12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12—2004.04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04—2005.07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06—2004.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6.07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2005.09—2007.04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6.07—2008.01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04—2008.01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8.01—2009.02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2—2009.0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3—2010.0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04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2010.07—2011.01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1.06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6—2013.03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03—2015.10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10—2015.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11—2016.12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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