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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校园安全“防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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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撑起校园安全“防护伞”

又到开学季,目送着孩子们走进校园,他们的安全依然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针对校园暴力刑事案件所作的专项调研报告。统计显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5月初,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清远校园欺凌现象情况如何?清远又有何针对性举措?记者从清远市教育局了解到,清远市教育局在6月就制定了《清远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中小学校部署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清远还建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制度,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市级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

心理专家指出,法制是防范校园暴力的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要提高未成年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知识水平,让他们能够自觉地防范和抵制校园暴力;另一方面把法制教育真正落实到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中。

走访??校门口和走廊成校园欺凌高发区

近年来,一些校园极端暴力事件不时被媒体曝光。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2015年统计的全国40起校园暴力事件中,造成人身伤害的暴力事件高达九成。专家指出,校园欺凌不只是肢体上的暴力行为,有些非肢体的欺凌对孩子伤害也很大。

2014年,清远就发生4名女生掌掴1女生事件。打人者甚至用脚踹女生的下体,并向其脸上吐口水,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关注。笔者梳理发现,从2010年至今,经媒体曝光的,清远陆续发生过数起校园欺凌事件。

清远某民办学校学生小张说,自己班上有个男生经常在放学时被人索要零花钱,只要拒绝就会被打。有一次,那个男生被打得头破血流,家里人才知道,选择报警后事情才算平息。

“假如你被欺负,你会告诉谁?”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小学生,有不少学生回答“谁也不告诉”,只有少部分学生回答“告诉父母”或是“告诉老师”。谈及不告诉父母和老师的原因,大部分是“如果被欺负就向老师告状,太没面子了,告诉爸妈也管不了。”

“作为家长,或者因为工作太忙,或者因为对孩子关心不够,大都不知道孩子在同伴中的真实处境。”在调查中,一位小学三年级学生的家长王女士说,“有些孩子可能因为长相、身材等原因常常被同学欺负、被同伴孤立,但往往闷在心里,不敢回家告诉父母,久而久之,会造成心理伤害。”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清远市心理学会会长张万英表示,她接触过的校园欺凌或暴力方面的咨询有:一些女生和较弱小的男生在学校里常常莫名挨揍挨骂;有的学生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混在一起,在校园斗殴、勒索;学生早恋问题引出的纠纷;同学之间摩擦出现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等。

“为何被人欺负不敢告诉老师和父母?”在清远市某中学校园,面对记者的提问,正在读初二的李轩多次陷入沉默。记者又问:“说出来怕他们又打你是吗?”李轩想了很久,低声回答:“是,没钱给他们就打,如果我说出去就会被打得更厉害。”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学校门口是校园欺凌现象高发区。受校园暴力伤害的孩子大多为小学四、五、六年级或初中生,少数为高中生。因为小学低年级孩子大多都由家人负责接送,到了小学四年级以后,孩子们基本上都可以独立上学和回家。通过情况分析来看,校园暴力发生最常见的区域一般都在校园门口或离校园门口不远处。

另外一个校园欺凌现象高发区在放学的路上。有些过早辍学的不良少年,经常会选择在学生放学的路上下手,用威胁和殴打方式抢劫学生身上的财物。还有部分学生,因为与同学有矛盾或纠纷,找帮手在路上等待,目标同学出现后,就上前动手殴打。此外,课余时间在教室走廊、厕所也成为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高发区。

探析??校园欺凌呈现团伙化群体化趋势

张万英认为,校园欺凌或暴力行为影响面大,易出现连锁反应,比一般暴力行为的破坏性更大、影响更坏,而且会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使学生出现心理恐慌、耽误学习;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危及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特别是触犯刑律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极易导致社会和学生家长对学校的不满,失去对学校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她分析,目前校园欺凌或暴力呈现团伙化的趋势,学生暴力行为的模仿性强,他们的暴力活动具有突发性、随意性、报复性和无目的性的特点,但暴力手段却成人化。“校园暴力已经成为校园健康肌体上的一个毒瘤,更为可怕的是,这个毒瘤还在不断地扩散,吞噬着无数健康的心灵。”

梳理近期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还可以发现,校园欺凌现象呈现群体性特征,表现为“多对一、多对多”,折磨措施一般与性、身体侮辱有关。例如,最近发生的江西永新校园暴力事件,多名女生约出被侵害者,对其实施罚跪、侮辱性殴打、扇耳光。一人施暴,接着其他女生继续上前施暴。

此外,“网络暴力”流行,施暴者将暴力事件上传网络。施暴者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对受害人进行言语攻击,或上传受害人隐私、被侮辱的照片、视频等。此外,暴力通过网络还会达到“二次传播”。

业内人士指出,校园欺凌的另一个新特点是,施暴者暴力、旁观者冷漠。当看见校园暴力发生时,围观者不是去制止、劝阻或报告老师,而是饶有兴趣地拿起相机和手机进行拍摄,以一种娱乐的心态看待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且在网络中传播散发。此种冷漠举动,给被侵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极大。

行动??清远重拳出击对校园欺凌说“不”

今年5月1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这是近年来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全链条整治的举措包括加强各方面教育、建章立制、完善体系以及及时处置。

张万英表示,校园欺凌或暴力的施暴者不少是“问题学生”,这些学生是控制预防校园欺凌或暴力的重点。“问题学生”大多来自单亲家庭、留守家庭,长期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各级组织要有爱心,克服排斥心理,用心去关心爱护这些“问题学生”。平时对他们要做到三个知道: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记者从清远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今年6月,清远市教育局制定了《清远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部署。

清远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专项治理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建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制度,并将开展此项专项治理的情况将向省报告。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教育局还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市级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3361895、3368858,“目前还没有收到跟校园欺凌现象相关的来电。”

张万英表示,法制是防范校园暴力的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提高未成年人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制知识水平,让他们能够自觉地防范和抵制校园暴力。另一方面把法制教育真正落实到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中去,指导未成年明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惩罚,造成的后果将会是沉重和无法挽回的。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魏金锋

摄影:梁素雅

■反思

校园欺凌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面对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时,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从法律上对校园暴力加以约束,建议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认为,从现有法律上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足够可以处理这项事件,严重的还有刑法。目前更重要的是,形成社会道德压力的氛围,社会、学校等主体在整治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应成为治理霸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调查发现,大多数校园极端暴力事件并非偶发。在“硬暴力”发生之前,往往有一段时期的矛盾积累期。一些小矛盾、小瓜葛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极端暴力事件的导火索。

“你撞了我一下”“我看你不顺眼”积怨久了,就会像导火索一样勾出他们内心的愤怒和冲动,而这些长期压抑的愤怒和冲动会使得他们从伤害他人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

教育专家指出,校园欺凌现象之所以不断发生,有几方面原因:

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在孩子受到欺负的时候,有些家长告诉孩子不能吃亏,要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甚至有的家长还到学校给孩子出气,最终引发校园暴力事件,“并不是每个受过挫折的孩子就一定会使用暴力,因为教育和家庭环境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父母用拳头教会孩子们用暴力解决问题。”

二是学校德育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校园暴力的发生与未成年人法制观念低下密不可分,学校、家庭、社会法制教育不足。在社会戾气滋长的同时,学校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和伦理道德教育,导致学生遇到矛盾不会化解,遇到吃亏不能包容,遇到问题就是以牙还牙。

三是社会舆论的导向错误。在网络环境充斥社会生活环境的今天,盛行暴力文化,充斥着枪杀、暴力等内容;现在很多电影和游戏都是打打杀杀、恐怖暴力,这些非正常现象对于孩子的影响危害十分大,“青春前期的孩子需要耐心对待,发育阶段的孩子,好胜心强,但自控能力差。当受到挫折后很容易使用攻击行为,把敌对情绪直接发泄到造成其挫折的人或物上。”

在清远市源潭中学校长黄凤祥看来,校园欺凌现象不能孤立看待,原因是多维度的,比如包括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不良诱导、个别家长错误身教、教育价值取向偏差等等。为此,该校从实际出发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比如明确教育思想,创设适合学生自主发展的教育,构建晚上学校治理体系,提升校园治理能力,“我们还通过深化课程改革,开设校本课程,打造足球特色,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感悟、内化。”

■纵深

杜绝校园欺凌

还需制度护航

对于校园欺凌现象,依据现行的法律,学校多以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家长严加管教来进行处理,这也是很多未成年人对施以暴力不以为然的主要原因。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行为在法律的定性上不过“小事一桩”。

专家指出,校园欺凌现象屡见不鲜折射出的是学校对安全教育、法律宣传的工作不够到位。长期以来,学校过分关注学生的文化成绩,过分强调考试分数的重要性,但不重视对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学校的教育惩戒制度形同虚设。

制度方面,校园欺凌受到刑罚的并不多,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所以,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施暴者除了进少管所,就是被判缓刑。但实际上,出现问题的未成年人回到社区后无人看管,重复犯错率非常高。

对此,有专家建议,将较为严重又不至于刑事处罚的校园暴力加害行为纳入收容教养制度。同时,加大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进一步发挥工读学校作用。在国内一些城市,已建立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被认为是有益的尝试。不良行为青少年将被强制入校接受教育培训和矫治,相关培训对象也应包括其家长。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名字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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