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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一足浴店女工被杀后遭残忍分尸 凶手今受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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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黄山一足浴店女工被杀后遭残忍分尸 凶手今受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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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杀人碎尸案”今天庭审,图为凶手受审。

黄山屯溪“杀人碎尸案”今天庭审,图为庭审现场。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2015年11月22日,休宁县榆村的被告人郑志平因为与屯溪某足浴店女工、被害人闫某发生了争执,用折叠刀将闫某杀害,之后对被害人尸体分解,抛弃,并将衣物等抛弃。2016年8月10日9时起,这起备受黄山市各界关注的杀人案,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并进行了庭审直播。

公诉人指控,2015年11月22日,被告人郑志平打电话和发短信等联系被害人、屯溪某足浴店女工闫某去陪他,闫某到郑志平在黄山茶城的出租屋内,双方发生性关系后,闫某将被告人放在床头的1000余元现金拿走,郑志平不愿让其拿走,索要遭到拒绝,双方发生争执。

郑志平拿起床头的折叠刀捅向被害人十余刀致其死亡。随后郑志平在外面买了手套、编织袋、大小塑料袋及白酒外包装袋等。次日凌晨,回到出租屋将被害人分尸,并将尸块分别装进买来的袋子内,分两次丢弃至屯溪区徽山路旁仙人洞治理山体滑坡的工地周围。郑志平还将被害人电瓶车、手机、衣裤等分多处抛弃,将自己作案时的衣裤抛弃等。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也有过错,导致其杀人,有自首情节等。公诉方认为被害人没有过错,被告人分尸抛尸等情节残忍,作案后也无自首情节。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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