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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女孩警车上遭辱 涉事民警被停职调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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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警被曝执法不规范

深圳两女子未带身份证,警车上与一民警发生口角;宝安分局局长和涉事民警就此事致歉

新京报讯 昨日上午,一则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车后座两名女子争吵。该名男子言辞激烈,并不时出现侮辱性词句。昨天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男子系该分局流塘派出所民警,因“执法不规范”,目前已被调查。

昨晚,新京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获悉,目前当事民警已被停职,等候进一步处理。宝安分局局长周兆翔也对事件中的两名女子作出道歉。

未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

新京报记者发现,该段视频最早由微博网友@Daisy-梦冰发布于5月21日,在其发布的微博中,还配有“警察暴力执警,这些话是一个警察能说的吗?素质去哪了!”字样。在这之后,这名微博网友多次转发该段视频。

昨日下午,该名网友在微博发布《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言语暴力执法视频完整经过》,在这篇网帖中,这名网友声称,自己即视频的拍摄者,其透露,5月21日 中午12点左右,自己与妹妹路经西乡流塘市场大门时,遇一名身着警服男子盘查身份证。由于该名网友与妹妹均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且“只看到他穿着警服,没有 出示证件,也没有拿扫描身份证的仪器,再加上他说话很凶狠”,其向这名男子提出查看证件,遭到拒绝。

按照视频发布者的说法,穿警服男子随后又叫来一名便衣男子,试图将自己和妹妹拉入警车。争执中,穿警服男子将自己妹妹的手拉伤,并称其妨碍公务,最终将两人拖入警车内。

警车内发生言语争执

而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双方再次发生言语争执。

新京报记者看到,这段长达4分34秒的视频录制于一辆汽车内。该辆汽车前后座之间用铁丝网隔开,车内四人,一名身着警服的中年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坐在 车后座的两名女子争吵。在这辆车的副驾驶位置上,亦有一名男子偶尔帮腔。从视频的拍摄角度看,拍摄者应为坐在副驾驶座位后方的一名女子。

视频中,穿警服男子与后座女子先后就“是否涉嫌打人”、“未带身份证是否应被强制传唤”、“执法中为何不出示警官证”、“是否妨碍公务”等问题发生争执。双方情绪均较为激动。

期间,警察说道:“没错,我看你长得漂亮,我就把你关起来。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我就是警察,你就必须配合我,今天是你自己犯贱。”

视频最后,一名女子还在镜头前展示自己皮肤泛红的胳膊,并称系穿警服男子所伤。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视频中的两名女子数次表示自己正在录音,而车前排两名男子均表示“可以录”“没问题”,穿警服男子还声称,自己也在“全程监控”中。

媒体报道,被带回流塘派出所后,视频拍摄者和妹妹被带入一间审讯室“录数据”。在派出所滞留一个小时后,这名女子和妹妹被告知可以离开。

当事民警自称“举例不恰当声音大”

今日凌晨,宝安分局官微@平安宝安发布通告称,经市局和分局督察部门调查,我分局民警陈某在执勤过程中言语失当,存在过错。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已对该民警做出停职处理。分局领导和当事民警已向两名当事人做出诚恳道歉,当事人表示理解。

据当地媒体报道,此名民警1968年出生。当事民警昨晚在派出所称,自己是把两个女孩当孩子对待的,自己在部队多年,一方面是要向两人讲为什么要查身份 证,另一方面也是要她们敬畏法律,但“举例不恰当声音大”。“老百姓误解我在耍权威,但我的出发点绝不是为了耍权威,如果只是履行职务,在车上一句话不说 就可以了。”

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媒体表示,设卡盘查没有错,“但是上车之后及到派出所之后不文明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原谅的。”周兆 翔称,上班第一天会给宝安警队每个人看这段视频,“宝安警队没有人认为这个民警这样做是对的,民警对犯罪分子决不手软,但不能对普通群众决不口软。”

■ 链接

警察如何查验公民身份证?

一、什么情形下,警察可以盘查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二、什么情形下,警察可以查验公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情形下,民警可以对公民实施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焦点

盘查无违法嫌疑女孩且未出示证件、戴手串、说“关你24小时”

涉事民警被指多处行为不当

昨日,相关视频刷爆朋友圈。不少网友质疑涉事民警在盘查、强制传唤等环节存在不规范行为。南京、杭州等地多位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这段视频中,除了言语不当外,涉事民警身上确实有多处不当行为。

“一般不会在马路上随意盘查”

部分网友质疑,“两个女孩好端端走在街上,就被盘查身份证,警方是否太随意?”

南京一名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对市民进行身份盘查,是民警保障公共安全,履行职责的体现。通常来说,盘查的地点会选择在车站、地铁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在特殊时期,也可能会在闹市区随机抽查。“一般来说,不会在马路上盘查普通市民的身份证,除非对方有犯罪嫌疑。”

上述民警称,在盘查身份证时,民警会手持验证仪器,对市民提供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比对和读卡,当被盘查者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时,可口报身份证号码,在确认无犯罪嫌疑后,即应当放行。“遇到拒不配合的,口头警告无效后,可以带回邻近的派出所讯问。”这名民警称。

“盘查两个女孩,不出示证件属违规”

涉事女孩在网帖中质疑,要求盘查民警出示相关证件时未获理会。“害怕是假警察所以才会抗拒。”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而在由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通字(2010)9号2010年1月27日)》中则具体阐释为,民警“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规定,民警在遇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四种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实际执勤中,警察是否必须出示警官证?上述民警表示,通常来说,警服即可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出不出示警官证是自愿”。

“在该起事件中,尽管当事民警身着警服,但对并无违法犯罪嫌疑的两名女子提出盘查要求,并且拒绝出示相关证件,依然涉嫌违规。”

说“关你24小时”涉嫌违规

视频中的民警声称“我可以关你24个小时”,是否涉嫌违规?上述南京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执勤中遇到未带身份证的,一般可以通过口报身份证号码进行验 证,如果民警认为确实有必要,可要求被查者配合调查,“一般不超过8小时,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可以申请延长,经批准至24小时。”该名民警称,在未发现犯 罪嫌疑时便声称“关你24小时”,已经涉嫌违规。

“戴手串违反着装规定”

有眼尖 的网友发现,涉事警察戴了手串。“戴了手串违反着装规定,是不允许的。”南京一名民警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 定》,在身着警服时,民警“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该名民警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如果佩戴了与身份无关的饰品,会 被批评教育,并责令摘除。

除此之外,杭州一名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视频中的民警在驾驶中频频回头张望,并多次单手握持方向盘,“涉嫌危险驾驶”。

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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