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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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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磊)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近日,安徽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级职称。

据了解,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此外,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同时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农村和基层薄弱学校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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