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给了我们哪些护身武器?
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反家暴法给了我们哪些护身武器?
3月1日,不堪忍受丈夫30多年家暴的谷老太收到了来自北京市房山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赵大爷对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她成为北京市《反家暴法》实施的首批获益者。
法官助理向谷老太解释法律。
2016年3月1日,国内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行为细化规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长期以来缺法可依、难以取证、羞于举报等国人“反家暴”的几大拦路虎将被逐步赶出门外。
相对于以往的法律,立竿见影的《反家暴法》为我们送上了具体哪些护身武器?
武器一:人身保护令
不止谷老太,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向陈阿姨发出了首个“人身保护令”。
3月1日,法院向受害人陈某(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
结婚近40年的陈阿姨在家中长期因琐事遭受丈夫赵某暴打,却因多年感情不愿离婚。清浦法院向赵某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禁止赵某对陈某实施任何形式的殴打行为。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要做出裁定。”
对于饱受家暴的一方,今后“无处喊冤”的局面即将结束,受害者可在三天内以个人名义,将所遭遇的“家暴”公开,并能从人民法院直接寻得帮助,从人身角度缓解了证据难求的局面。
在遭受家暴后,受害人也将“有路可退”,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寻求临时生活帮助。例如东莞市首个“家庭式”家暴庇护中心——东莞企石镇向日葵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共接待了四起前来寻求庇护的女性,这些都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了及时的庇护场所,避免了连续性悲剧的发生。
武器二:精神侵害属暴力
据报道,福建曾有一男子在篮球上写“打死某某(妻子之名)”。每天妻子回家,该男子就不停地拍打皮球,以致于他的妻子一看到篮球赛都非常紧张。专家表示,今后类似情况将被认为是精神暴力。
在《反家暴法》的明显进步之一,在于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细化定义:
今后无论是家庭成员之间、还是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宿舍、同居等)所遭受的身体暴力、精神侵害,都有《反家暴法》作为法律依据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还对家庭暴力情节进行了区分:
如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会得到特殊保护;针对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者,公安机关同样接受报案;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行为,也会受不同程度的制裁。
????武器三:男女同受保护
????《反家暴法》不仅仅是女人的保护伞。根据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它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者都纳入保护范围。
????同样在3月1日,沪上接受了首例立案的涉家庭暴力民事诉讼案件。受害人马先生表示,妻子沈女士经常歧视自己,并进行暴力虐待,致使自己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严重伤害。此案得到了最高法院、上海高院对此案件的高度重视并给予立案审理。
????《反家暴法》的推行无疑成为了家庭男女平权的有力保障,当男人成为家中“弱势群体”,同样可以拿起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武器四:诉讼费用可免
????相比于早期相关法律,《反家暴法》涉及的案情检举接收方更加广泛,受害人可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社区随处可见的相关单位,还有妇女联合会、公安机关等专业机构投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民警、社区以及居委会妇女干部上门为遭受家暴的妇女开展疏导
这为群众举报身边的家庭暴力提供了更简易可行的渠道,也意味着受家暴者将能得到更为全面和权威的法律保障。
????武器五:打孩子将被追究
????作业没做完会被骂?考试不合格会挨打?今后,这些“不打不成材”的传统观念也将受到法律的约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