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产妇误了产检 助产机构将需报告
金羊网-新快报
原标题:高危产妇误了产检 助产机构将需报告
新快报讯 记者黎楚君报道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高龄”产妇和高危妊娠问题备受关注。昨日,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在其官网挂出《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在沿袭妊娠分类评估和管理的基础上,《管理办法》强化了对高危妊娠的随访管理,Ⅴ类高危孕妇超过预约复诊日期2周未复诊的,助产机构需报告产妇失访,由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同时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召回追踪。
按照《管理办法》,全市孕产妇将被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级别。其中Ⅰ类为普通妊娠,Ⅱ-Ⅴ类为合并了高危因素的妊娠,其中Ⅳ、Ⅴ类属于严重高危妊娠。同时,助产机构也按照高危妊娠监护能力被由低到高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助产机构只能对同类别风险及以下风险类别的孕妇进行监护和孕期管理。对于超出本机构监护能力的高风险孕妇给予转诊指导。比如,未满16岁或40岁以上的孕产妇需由Ⅲ类及以上机构监护。而Ⅲ类及以上机构由具备高级医师职称的医师专人负责。
《管理办法》要求,助产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提醒等方式,对未按约定时间来复诊的高危妊娠孕妇进行召回及追踪随访,保障母婴安全。对于超过预约复诊日期2周未复诊的Ⅴ类高危孕妇,或经产科主任评定可能引起母婴严重不良后果的Ⅳ类孕妇,助产机构应在广州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填写《重点高危妊娠孕产妇失访报告卡》,并由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同时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失访的重点高危妊娠孕妇进行召回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