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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版《飞鸟集》:一道任性的黑暗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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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冯唐版《飞鸟集》:一道任性的黑暗料理

新文化周刊A06版~A07版

编者按:年少时读书,人很单纯,看了就信,其实是历练得少,没法成为老油条。比如那时看历史书,一概钟情于所谓大家公认的“信史”,以为读了这样的书,就掌握了真相。后来读到美国历史学家杜兰特(就是《世界文明史》的作者)的一句话:“历史大部分是猜的,小部分是偏见。”于是整个人一下子就为之改变,倏然间就明白了该如何看待那些“信史”。杜兰特这样的人是伟大的,他点醒你,并帮你建立正确的三观,只不过这样人太少了。所以后来我在《史记》里看到太史公写秦始皇“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时,就放声大笑,想来太史公这样的读书人对“焚书坑儒”,专权残暴的始皇帝应该没有好感,行使手中的文字权力,损他两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这“挚鸟膺(鸡胸),豺声”也实在是太过不堪,想来嬴政怎么也惨不到这个份儿上,但它就是这样被写在“信史”里,我这里要说的是:读书,不要说那些虚构类的,就是“信史”在看待它时,也要带有一定的弹性,你寻找绝对真实就是扯淡。很多读书人读了一辈子也没明白这一点。

今天的“封面文章”就是一件关于弹性看待诗歌翻译的事,前辈的翻译大家曾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这个标准一直指导着中国的翻译们前赴后继,但今天文章里所提的冯唐翻译的泰戈尔版的《飞鸟集》,却适用于上面所说的“有弹性的看待”。

封面文章》

■牛角

作家冯唐又火了。他干了一件事,就是重新翻译了泰戈尔的诗集《飞鸟集》,用他一贯的冯氏语言,尤其是经过《不二》和《天下卵》这两部作品锤炼之后的语言。在此之前,冯唐出版了诗集《冯唐诗百首》,其中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已经成为小清新们新的表白语。冯唐为此沾沾自喜,给自己的微博认证改成了诗人。称自己是超简诗派创始人。就是诗歌超级简短的意思。

然而《飞鸟集》的火却不那么令人愉快,甚至连毁誉参半都够不上,我还没看到几个赞扬的人。而批评者则比比皆是,从主流媒体到微信作者再到网络段子,严肃的、谩骂的、揶揄的,各种款式。举个例子,豆瓣网友assa这么评价:“冯唐不仅开创了前列腺写作这一全新的文学流派,同时亦是全球首位输精管和大脑长成回路的奇人。”问题就在于,人们认为冯唐的翻译风格亵渎了泰戈尔的诗作,如果从创作自由的角度来讲不好说亵渎,那么或者可以说,看了冯唐的《飞鸟集》,我们不知道泰戈尔到底是什么风格了。我们读到的不是泰戈尔,而是另一本“冯唐诗三百二十六首”。顺便说一句,这本诗集在豆瓣上的评分是4.1分。

冯唐对于自己的怀才不遇很苦闷,他把自己微店里卖的《飞鸟集》简介改成如下文字:“网络里的黑与被黑早已成为了习惯,本来以为网络带来更多的透明、多元化和包容性,可依然有人认为《飞鸟集》只能有一种翻译方式、一种翻译风格。这让店小二(冯唐)想起了应试教育,如果每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那么天是什么颜色的?今天的天是蓝色的,晚霞之中是粉红色,很快它就会在夜里变成黑色。其实天没有颜色,我们看到的只是光的折射。所以你看得到什么颜色是你心里面的颜色吗?你还在以为事物永远只有一个答案吗?”

事物不会只有一个答案,但事物总有答案。被黑也有答案。

金线

冯唐曾经给自己写了个简介:“我小时候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十七岁时荷尔蒙失衡写了部长篇,我海龟身份真金白银,学医8年,麦肯锡每周工作80小时,坐了800万公里的飞机,我内蒙古血统,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还可以用文字打败时间,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总之,我牛x!”

我首先接触冯唐的不是他的小说,而是他的杂文,包括他的杂文集和他在杂志上开的专栏。他的文字给我的印象有两个,一个是这哥们真有才,一个是这哥们太能装了。他满足并愿意展现自己高品质的生活,还有他的文学水准。有一点需要指出,获得这一切仅仅有才华是不够的,还需要刻苦。在一篇题为《张海鹏与冯唐》的文章里写了这么一段话:在美国小说家雷蒙德·卡佛来看,写作没有才华不行,但“这个世界上才华有得是”。假如了解史蒂芬·金的成名之路,则会发现他的写作历程最初由一连串的退稿和屡败屡战组成。十七八岁时,张海鹏写过一本手稿达300多页的长篇小说;他每天记日记,中学时代记了8本;此后一直保持记录的习惯,积攒了几十个笔记本。 张海鹏是冯唐的本名。

冯唐在文学圈另一次引发争议,是因为他提出了文学有一道金线。冯唐在关于韩寒代笔门写的文章《大是》中写道:“文学的标准的确很难量化,但是文学的确有一条金线,一部作品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对于门外人,若隐若现,对于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观火。‘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虽然知道这条金线的人不多,但是还没死绝。这条金线和销量没有直接正相关的关系,在某些时代,甚至负相关,这改变不了这条金线存在的事实。君子可以和而不同,我的这些想法,长时间放在肚子里。”

然后他拿这道金线丈量了很多作家,比如王小波。2012年5月2日,王小波的夫人李银河发微博称:“昨晚与冯唐相聚畅谈。他对小波文字的评价我一开始看了觉得有些不舒服,但是我知道在他心目中小波的文学是上了他心中的那条‘金线’的。他只是觉得小波对中国古文字的韵味把握稍差。小波自承其文字师承是王道乾、穆旦、傅雷等诗人和翻译家,而拥有一个仅仅属于他的文字风格才是一个成功作家的标准。”

这显然冒犯了很多读者,于是“冯金线”成了他的一个“雅号”。无论如何,冯唐的经历和才华赋予了他无与伦比的自信,这让他自感可以平视古今中外各路大家。王小波不在话下,泰戈尔的诗歌也不必虔诚。然而,冯唐版的《飞鸟集》是否在他所说的这条金线之上呢?起码,冯唐总不能既划出一条金线去臧否同行,而自己的作品遭受批评又强调包容和多元,这未免有些太任性了吧?

押韵

这本《飞鸟集》印制得特别浪费,因为一页只有一首短诗,冯唐的意思是应该有大片的留白供读者思考。每首诗歌都是中英文对照,这显示出冯唐的自信,让懂行的读者看看他是怎么翻译的。除了那些网友眼中的“下流文字”之外,冯唐的翻译还有一个特点是押韵。押韵啊,诗歌多少年不押韵了。而且冯唐的有些翻译,简直是为了押韵而押韵,比如第十三首:“心呐,听吧,这世界和你做爱的细碎响声啊”。韵脚全都是语气助词。

对押韵这件事,冯唐是这么解释的:“我固执地认为,诗应该押韵。诗不押韵,就像姑娘没头发一样别扭。不押韵的一流诗歌即使勉强算作诗,也不如押韵的二流诗歌。我决定,我的译本尽全力押韵。翻译过程中发现,这个决定耗掉了我大量精力,翻译中一半的时间是在寻找最佳的押韵。在寻找押韵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坚信,押韵是诗人最厉害的武器。有了押韵,诗人就可以征服世界去了。”

记得在钱钟书的《围城》里,谈到了新体诗和旧体诗。在他那个年代,旧体诗作者瞧不上新体诗作者,但是新体诗作者却不大敢瞧不上旧体诗作者。当然那时候的新体诗也是押韵的,但旧体诗的格律平仄,却是大大提高了创作的门槛。冯唐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有一个问题,如果一流的诗歌都是押韵的,那么为什么现在的诗歌都不押韵了呢?也更加不讲求格律了。是才华不够?在我看来,诗词的演变不在于能力,而在于表达的自由。以中国诗歌为例,即使在没有受到西方影响的时候,从律诗,到长短句,到口语化表达的元曲,诗歌都在向表达更自由的方向进化。因为形式会束缚表达,陆游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确,那种既表达充分,而又格式严谨的诗歌,可不就是天赐的吗?极难收获。这之后,西方诗歌的传入又加速了这一进化。当年郑振铎翻译《飞鸟集》之所以不押韵,是因为泰戈尔的英文原版也是不押韵的。至于最早的孟加拉文版本是否押韵,冯唐自己也不得而知。

当然,对诗歌创作持保守立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在于不能为坚定立场而太过走形式。就像当年胡适推白话文,非要把写给丁文江的传记也起名叫《丁文江的传》,这个“的”字看上去挺尴尬。而冯唐的“呐吧啊”看上去也挺尴尬。

自我

押韵是冯唐译作被人诟病的直接原因之一,而根本原因还在于他的文字太过自我,不光是因为押韵,也不光是因为他的用词爱走下三路,而是因为他把泰戈尔给遮蔽了。冯唐说:“和其他类型的创造一样,码字也要在‘有我’和‘无我’之间寻求平衡。写作应该更偏‘无我’一些,最好的写作是老天抓着作者的手码字,作者只是某种媒介而已。翻译应该更‘有我’一些,否则,一边是一个悠久文化中的写作大师,另一边是另一个悠久文化的众多经典,没些混不吝的有我劲儿,怎么逢山开道、遇水搭桥?”冯唐又说:“具体到翻译诗,就需要更加‘有我’,力图还魂。在翻译《飞鸟集》的过程中,我没百分之百尊重原文,但是我觉得我有自由平衡信、达、雅。人生事贵快意,何况译诗?”

我说两句。打个比方,一个优秀的翻译家如同一个优秀的方法派演员,方法派演员不是在扮演一个角色,而是在体验一个角色,进入一个角色。演员最大的成功就是用精湛的演技让观众只看到角色而看不到自己,就像丹尼尔·戴·刘易斯那样。还有一种演员,极具个人魅力,但往往你发现,他扮演的每一个角色其实都是他自己。这不是演员,这是明星。演员当然需要对作品有自己的理解,但我想这理解应该是对角色性格、背景、经历的理解,而不是对如何自我表达的理解。观众希望通过演员去理解角色,而不是理解演员自己。

喧宾夺主未必不能成就伟大的作品,但却会冒着伤害作品的风险。如果作品恰好和演员契合,那就会有天衣无缝之感,据说冯小刚演的“老炮儿”就给人这种感觉,不是因为冯导演技好,而是因为这个角色特别适合他。然而如果不契合,就会出现巨大的割裂,观众会感觉,这是在干什么?再举个例子。上海电影译制厂把配音发展成了一门艺术,甚至到了不需要看电影,单单欣赏录音剪接都是个享受的地步。但你意识到没有,这高雅的文艺腔抹杀了各种类型电影的差异化。最典型的就是童自荣老师,我非常喜欢听到他那华丽的嗓音,但是他配每一个角色都会让我想到佐罗。

所以还是那句话,作为一个作家,冯唐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作为一个翻译家,他只是一个大明星。

时代

在后序中,冯唐提到了他的前辈郑振铎,网友拿来与他的译作对比的,也是郑振铎。冯唐说:“流行译本的作者郑振铎是民国摇曳的人物之一,少年时代我仔细读过《西谛书话》,我想就着他的翻译走到民国,掂掂那时的月色风声。我坚信民国时代的中文还在转型期,我现在有能力把中文用得更好。”这话我信,但翻译不仅仅是把中文用得更好。如果说郑振铎和冯唐相比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他更加了解泰戈尔和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郑振铎的《飞鸟集》是第一部翻译成中文的泰戈尔作品,而郑振铎还是第一个为泰戈尔写传记的中国人。他了解那个年代的诗歌,他了解那个年代的生活,他和泰戈尔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一个时代的写照,作为翻译不仅要翻译作品的思想、文采,还要传达作品所描绘的时代。在冯唐的翻译中,他力争寻找泰戈尔的思想,比如他认为郑振铎译作唯一不准确的一句是:原文:Menarecruel, but Manis kind。郑译:独夫们是凶暴的,但人民是善良的。为什么复数词翻译成独夫们这么别扭,而单数词却翻译成泛指的人民?冯唐认为这不通。冯唐想到了很多,比如集体意志,比如纳粹,比如红卫兵,比如红色高棉……他给出的版本是:庸众是残酷的,每个人是善良的。我觉得这是杰出的翻译。

但是在其他的翻译中,更多的还是肆无忌惮的自我表达。或者说,他和郑振铎的版本营造了不同的氛围,和时代有关的氛围。在我个人的感觉中,这是一个来自小时代的成功作家去揣摩一个来自大时代的诗人。就好像“春风十里不如你”和“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两句流行诗句之间其实有一道巨大的鸿沟叫做生命体验。而泰戈尔和冯唐之间的那道沟就叫做时代。诗人廖伟棠说:“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是谶语,也是对广义的民族文明的补偿。”冯唐自己也说:“语言是人类发明的最具欺骗性的工具,文化是某个人类种群最大的信息聚合,翻译是用最具欺骗性的工具在两个信息之海中间架一座准确、通畅、景色优美的桥。”现在看来,读者们不认为冯唐搭建的这座桥的对岸是泰戈尔。它更像一面镜子,反映着冯唐本人的风格和这个时代的特征,华丽的、浮躁的、喧嚣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冯唐版的《飞鸟集》,更像是一道属于这个时代的黑暗料理。

网友们找出了泰戈尔诗作的原文、郑振铎的译本和冯唐的译本作对比:

泰戈尔原诗:Theworldputsoffitsmaskof vastnesstoitslover.

It becomes small as onesong, asonekissoftheeternal.

郑振铎译: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冯唐译: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绵长如舌吻纤细如诗行

泰戈尔原诗:

The great earthmakes herself hospitable with the help of the grass.

郑振铎译:

大地借助于绿草,显出她自己的殷勤好客。

冯唐译:

有了绿草

大地变得挺骚

泰戈尔原诗:

Thenightkissesthefadingday whisperingtohis ear,"I amdeath, your mother. I amto give you freshbirth."

郑振铎译:

夜与逝去的日子接吻,

轻轻地在他耳旁说道:

我是死,是你的母亲。

我就要给你以新的生命。

冯唐译:

白日将尽

夜晚呢喃

“我是死啊,

我是你妈,

我会给你新生哒。"

编辑:王逸人美编: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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