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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鸿渐,用拖延获取对人生的掌控感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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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方鸿渐,用拖延获取对人生的掌控感

“方鸿渐其实是一个严重的拖延症患者。他制作假学历、在爱着唐小姐的情况下又与苏小姐暧昧不清,如此种种,貌似无耻,实际上都是拖延症导致的。这是一个软弱可怜的人对于生活无从掌控之时发出的弱势的报复。认清这一点,对我们认清自己也许有所启发。”

方鸿渐这几件丑事,都不是出于明确的、主动性的目的。假学历,不是为了自己往上爬,只是为了应付丈人和父亲。所以他自己从不拿这学历说事,到三闾大学的简历也没有开出这个学历;与苏小姐的暧昧就更冤了,他根本不是玩弄感情的料,否则也不会由此不明不白地失去了真爱唐小姐。正所谓既没有偷食,却惹了一身的腥。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生活拥有一定的掌控感,但生而为人,一来是出于自身力量的局限,二来也常有一些服务于他人利益的规则需要我们去遵守,于是有一些人会用拖延来作为他们获取掌控感的一种方式。方鸿渐是这一类人中的一名,他惯用的方式是掩耳盗铃。

苏小姐需要他的爱意,这是苏小姐的需要,他没有能力去抵抗这样的要求。认识唐小姐之后,方鸿渐的理智就知道应该与苏小姐疏远,但正视情面上的破裂的人际考验,对于方鸿渐来说是一项沉重的工作。当然,也迫于苏小姐的“恩威并重”,他还时不时往苏家走动——“他只等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没有快刀斩乱麻的勇气。”——这种纠结,作为旁观者我们自然觉得全无必要,但身在其中又是另一回事。

在这么“拖一天算一天”的麻痹中,他获得一种心理舒适区。其实,人在做蠢事的时候,未必不知道后果,出于人性的软弱和欲望,仍然掩耳盗铃地做下去,“好比睡不着的人,顾不得安眠药片的害处,先要图眼前的舒服”。方鸿渐心里未尝没有暗下决心,一定要找机会断了与苏小姐的来往,“他每到苏家一次,出来就懊悔这次去多了,话又多说了。他渐渐明白自己是个西洋人所谓‘道义上的懦夫’,只怕唐小姐会看破了自己品格上的大弱点。”

方鸿渐像某种乡愿,对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老好人式的、“维稳胜于一切”的心理。他没有能力与真实的自己融洽相处。

办假文凭的时候,他明知爱尔兰人在捣鬼,但他又为自己找借口:“父亲和丈人希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上决不开这个学位。”

他找这个理由是为了把自己哄过去,也把眼前的麻烦先糊弄过去。他并非没有廉耻心,他明知假学历的可笑和可耻,后来他对苏小姐说及这件事“便痛骂《沪报》一通,把干丈人和假博士的来由用春秋笔法叙述一下,买假文凭是自己的滑稽玩世,认干亲戚是自己的和同随俗”——这些话也未尝不是真话。采取拖延策略来打这场争夺战以捍卫自己,这是一个弱者的条件反射式反应。

老实人干了一件丑事,只要干过了,即使不提起也好,用春秋笔法解读也好,始终都在那里,像枚沉默的炸弹不知何时会被引爆。方鸿渐的情商恰不足以从容地解除后顾之忧,相反,他总是很充分地自取其辱。

据说拖延症与智力并没有什么关系,据说爱因斯坦就是拖延症患者,生物学家达尔文也是拖延症患者。最典型的影响个人生活的人物是英国著名作家塞缪尔·约翰逊,他为此深情地写道:“我们一直推迟我们知道最终无法逃避的事情,这样的蠢行是一个普通的人性弱点,它或多或少都盘踞在每个人的心灵之中。”

拖延症是这样一种有百弊而无一利的东西,可它为什么固疾一样地留存在我们的基因里?当我们拖延着交稿时间,拖延着每天晚上上床时间和每天早晨的起床时间,我想,我们都会仰天长叹,叩问这个哲学上的终极问题。

也许因为我们和方鸿渐一样,无法克服人性的软弱、懒惰和各种欲望。而导致我们把这些软弱、懒惰和各种欲望变本加厉地发展下去的,也有赖于我们为自己找借口的本事。我们找了无数理由给自己壮胆,纵容自己的掩耳盗铃。这形成一种奇妙的恶性循环。就这么着的,拖下去了。

每读一遍《半生缘》,都对沈世钧生出恨意。

其实,这个小说里的人,若要按坏来排序,怎么着都不会排到他。最坏的肯定是曼桢的姐夫祝鸿才,还有她姐曼璐,乃至于她妈。本来怎么都不应该怪到世钧头上来,因为他也是受害者。

我后来想,觉得他可恨,大概是因为这么多人里面,只有他爱曼桢。我们能够接受陌生人对自己的坏,接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们对自己坏——因为他们并不爱我们,他们隔得很远,他们不管怎么做都无可厚非。但是对于爱自己的人,他就是我们的英雄,罩住我们,代表了整一个人世的温暖。如果他也无能为力,麻木不仁,那才是人生最残酷所在。

有人说,如果忘了爱情是什么样子,她就去看看曼桢和世钧刚刚爱上的情形。那两章文字,确实令人陶醉。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恋爱,琐碎、秘密、温暖、自给自足,“这世界上突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是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姑娘表示他爱她。他所爱的人刚巧也爱他,这也是第一次。他所爱的人也爱他,想必也是极普通的事情,但是对于身当其境的人,却好像是千载难逢的巧合……他相信他和曼桢的事情跟别人都不一样。跟他自己一生中发生过的一切事情也都不一样。”

曼桢曾有最宝爱的物件,是世钧给她的戒指,那也是这份爱情的物化。她日日携带,在被姐姐囚禁起来的时候,因为怕看到这只戒指,她一直反戴着,把那块红宝石转到后面去了。捏着拳头想办法时,那块宝石硬邦邦地在那儿,倒给了她灵感。她将这戒指给送饭的佣人阿宝,求她给世钧送个信——这也是她唯一的东西了。

但阿宝没有照办,只是转手将这个戒指交回曼桢的姐姐曼璐。曼璐在世钧寻来的时候,还给了他。曼璐原本的打算是,察颜观色随机应变地说点什么。而世钧这边,对这只戒指的反应是:“这就是她给我的回信吗?……假使非还我不可,就是寄给我也行,也不必这样郑重其事的,还要她姐姐亲手转交,不是成心气我么?……”

在没有说出口的猜测试探中,世钧达成了曼桢想要他得出的结论:他认为曼璐是嫁给豫瑾了。他机械地离开这栋房子。其实在那个时候,曼桢正在距离他不足几十米的某间房子里被幽禁,她听得见来客人,她想喊救命,一张嘴才发现因为多日生病,“喉咙管里发出一种沙沙之声”。

出门之后,世钧便把那戒指从裤袋里掏出来,看也没看,就向道旁边的野地里一扔。

张爱玲写:“他要是带回家去看,就可以看见戒指上裹着的绒线上面有血迹,那绒线是咖啡色的,干了的血迹是红褐色,染在上面并看不出来,但是那血液胶粘在绒线上,绒线全僵硬了,细看是可以看出来的。他看见了一定会觉得奇怪,因此起了疑心——”但张爱玲也写,倘是这样,那就是侦探小说里的事了,现实生活里大概是不会发生的。

这一句是为世钧解脱,也是张爱玲的小说观。她写小说,就是要贴着人生写的,要把人性最暗的那个阴影,放在高清的显微镜下去察看。如果是好莱坞的电影,此时的世钧应该有所作为,一个小小的戒指肯定往往是剧情出现逆转的好机会。但在张爱玲这里,她轻轻地放过了它。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大活人活活地从生活中消失,一个恋爱中的大活人活活地从恋人的视野中消失。没有战争,没有天灾,但却是比战争和天灾更加毛骨悚然和惊心动魄的日常生活。虽然在这之前,曼桢和世钧之间有误会,她身边所有的人也都加重这个误会。但是一个误会真的能令两个恋人生死相隔?这,与我们一直以来所理解的爱情是多么大相径庭,我们以为,一份爱,足以抵挡命运的颠沛流离,但事实则是——她在离他不足一百米之处被活活囚禁,一别十四载,而他一无所知。这就是基本的事实。

张爱玲惯有的天才是把极其不可思议的事实、个中每一步都写得极其自然。一步步读来,你恨沈世钧的软弱,但你又看出他的软弱的合理性,甚至看得出自己也可能如他这般软弱,看出这一点之后,你更加恨他——其实是恨自己,恨这个与想像中大相径庭的真相。

沈世钧,他的软弱无力

打败了他的爱情

“爱又如何?沈世钧也在爱着。他不是坏人,他也不薄幸,他是一个温暖的好人。但生而为人,他携带着普通人最熟悉的软弱、无力,在普通人未必有机会遇到的生活的惊涛骇浪面前,他就是自身难保的泥菩萨,是懵懂的被害者。张爱玲所孜孜以求,乐于展示的,就是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在劫难逃的无力感。”

■本版撰文/陈思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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