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姐妹花返乡途中惨遭奸杀 韶关两名杀人犯被执行死刑
羊城晚报
原标题:一对姐妹花返乡途中惨遭奸杀 韶关两名杀人犯被执行死刑
羊城晚报讯?记者张文、通讯员汪次安报道:12月17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分别对13年前发生在韶关乐昌的姐妹花遭遇强奸杀害一案的罪犯罗小华以及2013年5月23日发生在韶关仁化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罪犯谭九财执行死刑。
一对湖南姐妹花,返乡途中惨遭奸杀
2002年7月1日,罪犯罗小华、陈日红在广州火车站准备乘坐当晚的火车回湖南时,在候车大厅遇到同是准备乘坐火车回湖南的被害人李某花(殁年l9岁)、李某菊(殁年l4岁)姐妹二人,罗小华、陈日红见姐妹两人年轻漂亮,遂产生歹念。
罗小华、陈日红先与姐妹二人搭讪套近乎博取信任,当火车在韶关东站停车期间,罗小华、陈日红以坐错火车需要下车转乘汽车回湖南为由,将姐妹两人骗下火车,连哄带吓将姐妹俩带至乐昌市河南镇东山的一片树林里,两罪犯分别强行与年幼的姐妹两人发生性关系。
罗小华行凶完毕后,因害怕身份已暴露,便采取用手扼颈的方式将李某菊残忍杀害;随后罗小华又捡起从被害人行李包掉出的电吹风筒,与陈日红使用电源线勒住李某花的颈部,将其杀害。之后两人逃离现场。
案发之后,罗小华、陈日红两人一直潜逃,其间又犯下其他罪行。
直至2013年6月6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在进行DNA分析时,发现一名因盗窃被打击处理的嫌疑人罗某的DNA数据,2002年夏韶关乐昌李某花、李某菊被强奸杀害一案中所提取到的DNA信息吻合。根据这一线索,罪犯罗小华、陈日红分别于2013年6月8日、7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4年3月20日,韶关中院一审认定罪犯罗小华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罪犯陈日红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一审宣判后,两罪犯不服,分别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4年12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日前,最高法院作出核准并下达对罪犯罗小华执行死刑的命令。
行政复议被撤销,男子刺死纠纷办员工
2013年,韶关市仁化县扶溪镇男子谭九财冒充扶溪镇古夏村村小组长签名,向韶关市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山林纠纷行政复议申请。村小组长发现被冒名,随即向韶关市政府提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韶关市政府作出终止复议的决定,谭九财由此心怀不满。
2013年5月23日早上,谭九财将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放进装有材料的文件包内,乘车前往仁化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纠纷办”),要求撤销案件重新立案,或延长60日。下午上班后,纠纷办副主任、主任分别接待了谭九财;下午18时许,纠纷办工作人员陆续下班离开,谭九财以自己提出的诉求得不到解决为由,仍然待在纠纷办不肯离开。
当天下午19时许,纠纷办工作人员邓某回到单位二楼自己的办公室,谭九财见随即走进邓某办公室并提出自己的诉求,邓某表明自己无权为其办理,谭九财便心生歹念,起身前往卫生间,取出水果刀并放在裤袋,返回邓某办公室,用左手抓住邓某胸口衣领,右手拔出刀朝邓某胸口捅去。邓某被捅数刀后逃至走廊,谭九财从后面追上,左手抓住邓某后衣领,右手持刀又朝邓某腰间连续捅刺,谭九财在邓某当场倒下后逃离现场。
24日凌晨1时许,罪犯谭九财在其家人陪同下到仁化县公安局扶溪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法医鉴定,邓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插心脏造成贯通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3年12月26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罪犯谭九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其自首是为逃避法律的惩罚,并非真实的悔罪表现,且其杀人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韶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谭九财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4年9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2015年11月3日,最高法院作出核准并下达对罪犯谭九财执行死刑的命令。编辑:竹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