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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偷拍不雅照女孩被勒索1.5万 检察官:留证据并报警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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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鸣 画

婚恋交友刑事案件频发,检方披露案例教你如何保留证据自我保护

男友拍你不雅照,你从不从?

恋爱过程中他频频向你借钱,借还是不借?男友要给你拍不雅照,从还是不从?广东的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近年发生在男女婚恋交友中的刑事案件频发。检察官分析指出,由于男女间的恋爱交往多具有较强私密性,司法机关介入后往往面临着证据薄弱的尴尬境地,部分案件更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通过披露多宗婚恋交友中的易发案件,引导小年轻们从“固定、保留证据”的角度做好自我保护。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云

案例1

借口做生意骗多名女孩钱财

70后男子李某,36岁,无业,曾因犯诈骗罪曾被判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他重操旧业,于2013年10月至12月间,通过发展男女朋友关系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虚构投资开驾校、做海味生意等为由,频频骗取曾月、王梦(均为化名)财物共37000元。

事实上,李某交往的“女友们”远不止这两人。在侦查阶段,就有一名叫小鑫(化名)的女孩报称,和李某恋爱期间,李某曾以帮其家人找工作、合伙做生意等为由分别向她本人、妹妹、母亲等索要过大数额钱财;另有一名叫小可(化名)的女孩也指认,男友李某以替老人凑钱看病等为由要过钱财。但因小鑫和小可均无法提供任何物证、书证证实李某对其实施了诈骗行为,李某也拒不承认,最终在李某的诈骗案中未能认定。

今年7月9日,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刑二年。

■检察官:

恋人要借钱,建议银行转账留证据

情侣之间的经济来往普遍缺乏人证、物证、书证。无论从防范犯罪的角度,还是从防范民事纠纷角度,尤其是大额经济往来,建议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如需直接交付现金,也应在第三方见证情况下,留下书面凭证,详细注明支付钱物的用途、数额、时间等。

遇到网络骗局应同时保留含有欺骗内容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嫌疑人行骗的身份信息等主要证据。

案例2

偷拍女孩不雅照后敲诈勒索

2014年3月,90后吴某因认为女友李玉(化名)曾交往过多名男子,于是联系上李玉的前男友刘某,商议对李玉实施报复。3月7日,吴某将女友李玉带到佛山市禅城区某出租屋内发生了性关系。其间,由刘某躲在房间衣柜里将整个过程用手机进行了偷拍。次日凌晨,吴某和刘某通过QQ软件将照片发给李玉,以要传播照片为由要挟,向李玉勒索1.5万元。吴某供认,他认为李玉滥交男友,还跟自己的朋友刘某好过。吴某和刘某都因感到被玩弄决定以上述方式报复。

同年8月4日,刘某和吴某因敲诈勒索分别被判刑一年、一年三个月。

相比被动拍摄,有些女孩则是主动宽衣解带。32岁的李某来自广东清远。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他虚构名校、职场精英等身份,在网上认识女孩后,对于希望和自己恋爱交往的女孩,以考验对方真心为由,要求多名女孩主动拍下裸照和视频发给自己,随后再通过上述视频对被害人诈骗近2万元。

2014年8月8日,李某因敲诈勒索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

■检察官:

遭遇勒索,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无论主动或被动,因曾经拍摄性爱视频或裸照而被“反目情人”敲诈勒索的案件并非个例,如遭遇本案中类似的侵害,则应注意保留含有威胁恐吓内容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通话记录、被拍摄的照片等,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渠道求助。 编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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