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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领传票 法官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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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法院发出全省首张民事“微信传票”

□郭小明 四川法制报 记者 开永丽

8月12日17时03分,全省法院首份“微信传票”由成都青白江区法院送达成功,律师当即发来微信确认收到开庭传票,送达时间不到1分钟。此前,该院曾于3月5日在全省首推微信预约立案服务,并于3月27日探索发出第一份微信行政案件诉讼文书。

据了解,这起“微信传票”所涉案件是,原告为成都某公司诉某机械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律师于8月12日在青白江法院签订了《送达地址确认书》,选择了微信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法院当天确定开庭日期后,通知原告律师通过微信领取开庭传票。律师接到通知后,按照微信送达流程要求,向法院官方微信发送了随案密码,很快就收到了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

◆微信领传票,靠谱吗?

青白江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电子送达的方式,即“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因此,法院使用微信送达开庭传票,是法律允许的方式。

◆能领哪些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那么,除了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等都可以适用微信送达。

◆微信传票咋领?

微信领取诉讼文书的前提是在法院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选择微信送达方式,并预留了微信账号。在接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通知后,打开微信,点击青白江法院官方微信自定义菜单“诉讼服务”下的“领取文书”栏目,将会收到详细的操作提示信息,根据提示发送随案密码,法院对随案密码进行审核确认后,将通过发送诉讼文书,既省时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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