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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公款旅游被处分后拿假票报销 处分升为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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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 “天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颜宗德带头公款旅游,公款报销个人及亲属旅游费用。同时,在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合谋隐瞒违纪事实。县纪委给予颜宗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副镇长职务……”7月22日,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宏在大会上作案件通报。原本安静的会场一片哗然,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一脸惊讶。

一起看似简单的公款旅游案,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大的震动呢?原来,这已经是颜宗德半年内第二次受处分了。

2014年10月,省级计生工作检查组到天堂镇检查工作。为顺利通过检查,同时“出去耍耍,增进感情”,颜宗德借外出参观之机,带前来检查的计生专干前往湖南凤凰古城等地公款旅游。为此,颜宗德在2015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出旅游费用由参加旅游人员自行承担。

然而,处分决定做出后不久,印江县纪委又接到市纪委转来的信访件,反映颜宗德存在其他方面违纪问题。“经查,我们发现,去年10月在接受调查时,颜宗德隐瞒三名镇干部以及其妻参与公款旅游的事实。在县纪委已经明确‘外出旅游费用由参加旅游个人承担’后,他仍拿虚假支出票据到该镇计生办报销应该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办理此案的县第二纪工委书记田冶介绍。

于是,6个月后,在原处分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作出更加严厉的处分——免去其副镇长的职务。“如此藐视党纪党规,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玩过了头,做过了火,结局可想而知。”办案人员分析。

该县县委书记田艳在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上表示,“据当事人的同事反映,该同志在其分管工作领域取得不错成绩。但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顶风违纪必定要受到严惩。在反腐败的问题上,请大家不要怀疑县委的信心和决心。”(黔清风)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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