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中国红色通缉令头号嫌犯杨秀珠在美被拘
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5月29日报道 港媒称,据中国反腐机构消息称,列于中国海外追逃红色通缉令榜首的前政府官员杨秀珠已在美国被拘。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5月28日报道,这是10年来杨秀珠的行踪首次得到证实。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称,杨秀珠2014年在使用伪造荷兰护照进入美国后遭到羁押。杨秀珠在中国涉嫌贪污超过2.5亿元人民币,并于2003年逃亡海外。中纪委国际合作局表示,杨秀珠在荷兰请求政治避难遭到拒绝,在即将被遣返中国前夕,于2014年5月逃离了荷兰的拘禁。
报道称,据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数据库信息,在新泽西州哈德逊郡惩教中心在押人员中,有一人与杨秀珠同名,出生年月也相同。
报道称,中纪委透露,杨秀珠从加拿大坐火车入境美国。中国通过双边的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向美方提供了相关信息。美国于2014年6月将杨拘押。杨秀珠所使用的护照属于另一荷兰籍华人,上面是她自己的照片。
“中美(追逃)合作的势头总体很好。”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傅奎5月27日接受采访时说。谈到中美合作的整体,他表示:“有了很多进展和一些成功的例子;合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发言人Lou Martinez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杨秀珠处于美国羁押之下,并“因违反免签证计划的条款,可能会被逐回中国。作为他国的通缉犯,杨秀珠是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工作重点”。
报道称,荷兰公共安全与司法部的发言人Janet Takens表示无法对具体案件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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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巨贪”杨秀珠(资料图片)
【延伸阅读】“红色通缉令”公布满月威力有多大?
视频:我国首次集中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 美国成潜逃圣地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欧阳开宇)中国国际追逃正在向纵深推进,已成为反腐的第二战场。这是22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北京专家对于“红色通缉令”公布后的追逃成效作出的评价。
“可以说,中国反腐不仅在国内以雷霆之势‘打虎拍蝇’,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震慑,又重视海外“猎狐”,加强海外追逃追赃工作,是两个战场同时发力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彭新林说。
一个月以前,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这被视为是中国高压反腐再加码、追赃追逃再升级的重要举措。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一个月来,红色通缉令的威力已经开始显现,通缉令上的外逃人员已有两人被“缉拿归案”,杨秀珠、程慕阳等行踪受到高度关注。
“红色通缉令”发布后的第三天,4月25日上午,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潜逃14年后,戴学民的归案过程可谓自投罗网。
榜单上第二个被“拿下”的是在排名第二的李华波。李华波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然而这个“股级”干部,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百名外逃人员中,名列榜首的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红色通缉令”发布后,有媒体报道,2003年4月,杨秀珠带着家人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2005年5月杨秀珠就已在荷兰落网。据媒体报道,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持续受到关注的还有程慕阳,有媒体报道,这位落马省委书记的儿子外逃加拿大前,借父亲程维高之利,短短7年时间便身家数亿。上榜“红色通缉令”后,当地时间5月2日加媒体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证实加拿大温哥华知名房地产商迈克尔·程就是程慕阳。同时程慕阳也委托律师在媒体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遭到通缉,但否认有罪。
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中国多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被媒体和民众“穷追不舍”,无论是改头换面,还是隐姓埋名,都被公众相继挖出。
从“红色通缉令”公布一月后的成效来看,彭新林指出,反腐‘天网’越织越密、越收越紧,释放出中国反腐无盲区、无死角、无避风港的强烈信号,展现中国政府的决心,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会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此次拉响‘红色警报’是中央密集出招反腐组合拳的一部分,大大挤压腐败分子在海外的生存空间,切断其退路,让海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避罪天堂’的幻想渐渐破灭。”彭新林说。
这位专家注意到,目前,中国已把国际追逃追赃纳入了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建立健全省一级国际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追逃、防逃相关制度和措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如其所言,在境外“猎狐”战果不断的实践进程中,中国切实加强机构联动、资源整合、行动协调。一个包括外交、金融、纪检、司法等机构在内的追赃追逃“猎人联盟”业已形成。观察者指出,此次全球通缉要犯的“红色风暴”,标志着中国与“国际猎手”的无缝隙合作进入加速期。
“中央统筹好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境内反腐与境外追逃追赃双管齐下,集聚反腐合力的思路清晰可见,这也正成为中国反腐新的一种常态。”彭新林说。(完)
(2015-05-22 19:02:01)
【延伸阅读】澳媒称“红色通缉令”嫌犯胡玉兴隐居珀斯 怒打记者
胡玉兴。(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网站)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中国“红色通缉令”嫌犯之一胡玉兴现正隐居珀斯变身“宅男”,更爆料日前有媒体记者接触胡玉兴并表露记者身份时被打。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发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后,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胡玉兴,原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2002年7月出逃,可能逃往澳大利亚、新西兰,涉嫌罪名滥用职权。
报道称,胡玉兴与西澳四家公司有联系,其中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就是胡玉兴本人在珀斯南郊Atwell的房产地址。房地产记录显示,胡玉兴拥有的住宅目前大概价值65万澳元。
报道指出,胡玉兴被邻居描述为安静的居家男子,经常被看到与妻子和年幼的孙子女傍晚散步。但是,当费法斯媒体记者接触他并表露记者身份时,本月即将跨入60岁的胡玉兴停止从白色平治车上卸白纸箱,同时爆发。
尽管记者表明只是问些问题及聆听他的描述,但是胡玉兴仍怒气未消,挥拳砸向记者。他的妻子尖叫称“要怪就怪中国政府”,催促记者离开别惹他们。她称,他们已是澳洲公民,没做错任何事。
报道形容,胡玉兴站在住所车道上,胸口起伏,气得浑身颤抖,而采访记者的嘴唇流血,肉搏中照相机被扯落,抛到前院的草坪上。
自“猎狐”行动、“天网”行动开展以来,澳洲一直是中国追逃追赃行动的关注焦点。除了胡玉兴之外,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公布外逃名单上的其他至少4人,有文件显示与悉尼、墨尔本和阿德雷德的公司或物业有染。
49岁的郭廖武,原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姚耿,原云南省五矿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经理,他被指曾在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间担任邦迪咖啡(澳大利亚)集团董事。
唐东玫,原福建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会计,被控贪污腐败,是三名怀疑逃往澳洲的女性之一,据信居住在墨尔本的富人区Kew。
同样居住墨尔本的还有63岁的周世勤,原沈阳铁路局大连铁路房产生活段财务室主任,因贪污被通缉,2007年从中国逃往澳洲。
其他的还有郭洁芳,原广东省广州市交警支队女民警;胡奉宪,原四川韵律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张大伟,原云南云电同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赖明敏,原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行长;吉东升,原河南省中原证券郑州纬五路第一营业部经理。(峻鸣)
(2015-05-11 11:50:01)
【延伸阅读】“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被押解回江西?将被提起公诉
原标题:“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被押解回江西
(2015-05-10 17:40:01)
【延伸阅读】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李华波被依法逮捕 潜逃新加坡4年
5月9日下午15时29分,涉嫌贪污职务犯罪潜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检察官和公安人员押解李华波走出机舱。
中新网5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今天(9号)16时,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检察人员对贪污犯罪嫌疑人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依法讯问,随后向其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潜逃新加坡四年之久的李华波被依法逮捕。
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成为反腐败囯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又一重大战果,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据悉,2014年7月,李华波被新加坡法院以三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刑期15个月。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被遣返回国,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侦查。
涉嫌贪污职务犯罪潜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他在之前公开曝光的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中排名第二。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检察官对贪污犯罪嫌疑人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依法讯问,随后向其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
(2015-05-09 17:21:01)
【延伸阅读】 红色通缉令被遣返2号嫌犯:总梦见自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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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当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终于回国了,感到踏实了。出逃这四年,我一直惶恐不安,夜不能寐,总梦见自己被抓进牢房里。别人出国是旅游,我做了亏心事,出了国也提心吊胆。去年我的父亲去世,我也没能回来尽孝,觉得很对不住家人。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非常悔恨。我愿意回国接受调查,早日交代清楚自己的罪行,改过自新。——李华波接受采访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 昨天下午3时29分,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经过4年多持之以恒的追逃,潜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检察机关随即向其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晚7时15分,江西检察人员乘坐CA1581次航班将李华波押解回江西。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4000余万元用来赌博消费
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李华波案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高度重视,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
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华波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当天将其遣返回国,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侦查。
李华波在公开曝光的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中排名第二。
李华波昨晚被押解回江西
昨天下午4时,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向李华波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晚7时15分,李华波从机场被押解回江西。李华波归案后,检察机关将依法讯问李华波,进一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后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再次证明我们说的“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绝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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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干警给李华波(中)戴上手铐。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关注
反腐宣言后的成功追逃
李华波于2011年1月30日潜逃至新加坡,逃离前留给了单位领导两封信,说他贪污了很多公款,已经出国。李华波的“来函”瞬间轰动了鄱阳这个百万余人口的全国贫困县。经查,李华波在出逃前就已经办好了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立刻对李华波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解读
反腐败追逃追赃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作为特邀专家,参与了李华波案国际司法合作的诸多环节。他说,李华波案件是中新两国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的成功案例。一方面,我国检察机关通过支持新加坡检察机关对李华波的刑事追诉,使得李在逃匿地受到逮捕、起诉,因“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被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导致其在新加坡合法居留权丧失;另一方面,向新加坡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及时对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违法所得采取冻结、扣押措施。
利用没收违法所得境外追赃
2013年1月1日,经过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中国履行已批准生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义务的一项具体立法措施。公约要求各缔约国“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在因为犯罪人死亡、潜逃或者缺席而无法对其起诉的情形或者其他有关情形下,能够不经过刑事定罪而没收这类财产”。
新刑诉法生效后,李华波案成为运用这一程序追缴外逃分子赃款的第一案。
■解读
黄风评价,一旦新加坡方按照裁定返还资产,将对未来追缴外逃赃款的法律诉讼起到示范效应,解决了原刑诉法普通刑事诉讼没收程序中的法律障碍。
检察人员首次境外刑庭作证
2012年11月8日下午,新加坡初级法院,李华波案庭审现场,来自中国江西鄱阳县检察院的证人许轶峰作为检方证人出庭作证。
黄风介绍,许轶峰等人协助新方指控李华波涉新犯罪,使得李华波案成为目前我国唯一的集追逃、追赃、异地追诉这“三追”于一体的特殊案例。
■解读
黄风指出,当引渡或者移民法遣返遇到重大法律困难时,有时需要借助外国司法机关的力量对逃犯实行异地追诉。这样做可以产生两大效果,一是不让逃犯逍遥法外,二是创造将其遣返回国的法律条件。《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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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当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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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江西省上饶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李华波(右二)宣布逮捕。当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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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 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2015-05-10 08: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