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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及时消除陈宝“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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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勇)本报于11月26日刊发了《海原一男子身份证遗失,竟背负吸毒盗窃罪名好几年还我清白,咋就这么难?》后,引起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兴庆区检察院、兴庆区法院的高度重视,针对陈宝反映的情况,3家单位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决定于11月26日启动公检法联动机制,消除“犯罪记录”给陈宝带来的负面影响。

记者在兴庆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将组织警力查找真实嫌犯并核实其身份,启动公检法联动机制后,尽快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解决此事。兴庆区检察院表示会本着有错必纠的态度,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已要求控申部门尽快联系陈宝本人进行核实。兴庆区法院负责人则表示,此案已进入复查程序,刚接到公安机关报来的相关材料,该院已将当年的案卷调出来,对此人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核实。

26日晚,兴庆区法院召开审委会,根据公安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能够确定陈宝姓名被犯罪分子盗用。经研究决定,作出(2008)兴刑初字第610-1号刑事更正裁定书,并连夜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表示将及时消除陈宝名下的被盗用姓名形成的犯罪记录。

(原标题:公安机关:将及时消除陈宝“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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