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南方都市报
《决定》摘要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部分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甚至可以进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同时明确可以推行综合执法的领域。对此,有学者分析,此举可有效减少行政执法人员中的“临时工”,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可以有效保证队伍的素质,保障行政执法的威严。
综合执法改善执法主体过多现象
综合执法可以有效改善此前执法主体过多现象,从而使政府执法队伍减少。之所以选择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学者解释说目前市县两级是政府执法的主体。“已经减少大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自然不需要那么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执法种类多,造成执法主体过多,不仅造成人力资源浪费,而且也会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一个企业需要接待各种领域的执法检查,怎么可能安心生产?”
此外,由于繁杂的行政执法工作需要,部分政府部门不得不聘请大量执法人员,而受编制影响,目前在城管等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仍聘有较多“协管员”、“临时工”。
“综合执法,势必可以减少执法人员”,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表示,综合执法合并执法的相同职能,还可有效避免执法队伍间因职责不清而出现的重复执法现象。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质量
多名学者指出,减少执法队伍的种类,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执法人员的素质。此次《决定》也对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设定门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杨伟东指出,实行持证上岗,将有效保障执法人员素质的质量,避免负面事件发生,保障政府公信力。姜明安则建议,除入门把关外,还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适当改善其待遇,吸纳并留住高素质人才。 南都记者 葛倩
(原标题: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