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民提前缴纳暖气费,暖气之外有福利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余梦凡)“热力公司不仅把我粗心多缴的暖气费退还给我,又因为我提前缴费送了我一桶食用油,让我感到很温暖。”9月19日,市民张玉琴向亚心网热线反映说,自己第一次享受提前缴暖气费带来的“福利”。
张玉琴两年前购买了骑马山路的一套房子,直到今年6月才开始着手装修。想起自己已经两年没缴暖气费了,张玉琴在7月中旬去热力公司结清欠费,并打算把今年的取暖费也一并缴清。
“省得到时再跑一趟,麻烦。”张玉琴说,她是通过银行转账缴的暖气费。缴费后的第三天,她就接到了热力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您多缴费700多元钱,我们会尽快把钱退给您。”张玉琴想了想,当时自己缴费匆忙,“如果不是他们打电话告诉我,我还真没发现多缴费”。
9月15日,张玉琴再次接到热力公司的电话,“这次又告诉我说,为了奖励我提前缴清今年的暖气费,要送我一桶食用油。”张玉琴说,“看来供热企业收取取暖费也不轻松啊。”
9月19日,记者联系到了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收费部经理徐宝余说,为了解决收费难题,公司从两年前推出了“提前缴费送食用油”的奖励措施,只要在9月前交清该年的采暖费,便可得到一桶5升的食用油。
“第一年送出了300桶,第二年送出了600桶,今年是第三年,送出了1000桶。”徐宝余说,居民的缴费积极性在大幅提高,一是居民用热缴费的意识增强了,此外奖励措施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对于热企来说,奖励虽然有了一定的投入,但也同时节约了收费员上门催缴的人工成本。”
□记者调查
送实物送服务热企收取暖费下功夫
根据法律规定,乌市城市热力实行社会商品化经营,热费收缴按供热合同履行,为尽快提前回笼一部分周转资金,对于供热企业来说,当然是希望能尽快收齐取暖费。记者调查了乌市部分热力企业发现,部分企业的确在这方面下了一些功夫,有的送实物,有的送服务。
乌鲁木齐西城热力一分公司供暖面积在150万平方米,涉及人数高达1.6万余户。在该热企供暖辖区内,凡是在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缴清该年暖气费的用户,可得到一桶1.8升的菜籽油,以及50个一次性纸杯。
9月21日,该公司书记鹿月凤说:“推行奖励实物政策,再加上新增加了一个收费点,现在收取的取暖费要比往年同期增加30%至40%。截至目前,有5200多户居民缴纳了近900万元的暖气费,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用户缴费保证了前期供暖正常启动。”据统计,该公司每年用于奖励的成本在30万元左右。
除了奖励实物外,还有的供热企业希望通过免费周到的服务换来用户的满意。
新疆华凌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岳强说:“我们送的是上门服务。按规定,如果居民家中出现漏水,请供热公司维修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我们规定凡是属于本辖区内的住户,房间内暖气漏水等检修都是免费的。”
对于热力公司采取的奖励机制,作为用热户的居民也有不同看法。“暖气费早晚都要缴,早缴还送福利,这也不错。”住在格林威治城的杨女士说。
住在西山路润和居的胡先生则认为,热力公司与其送东西收暖气费,不如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供暖质量上。“如果每年冬天屋子里热乎乎的,我心甘情愿地在采暖初期就去缴费;如果房子里不热,送再多福利也没意义。”
去年暖气爆管赔偿至今未果
亚心网讯(记者周端璞)“最近接到通知说,如果我不缴清2013年度的取暖费,今年店里将会停止供暖。”近日,市民张先生打来热线反映,去年9月底,因自家店面门前暖管施工,造成他家生意受到影响,因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谈妥,张先生未缴2013年度的暖气费,双方就此问题争执不下。
张先生经营一家汽车轮胎店,店铺位于乌市长沙路金色港湾小区。2013年9月30日,轮胎店门前的供热主管出现破裂,热力公司维修人员随后挖开道路进行维修,“施工期间,由于门前无法停车,我无法正常营业。”
“管道维修完成后,热力公司提出给我减免当年20%的取暖费,也就是300多元,我觉得赔偿金额太少,就没同意。”张先生说,施工前后12天,每天的房租和营业收入损失400余元,共计5000元。
“供热管道破裂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9月18日,记者联系到了热力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他说,提出减免20%取暖费是出于商量的态度,张先生提出的5000元赔偿并不合理。双方均表示,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石磊建议,对于张先生碰到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公平原则,热力公司应当给予其一定赔偿,赔偿内容应包括房租,张先生提出的营业收入损失,应拿出切实的证据。同时,张先生不能因此拒缴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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