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掏了公摊费 业主在楼道摆鞋柜 物业劝说不下 给业主暂停供水

华商报

关注

对于小区共有部分,业主有个性化需求时,物业公司是按规定“一刀切”,还是“放任自流”?资深物业人士认为,两种做法都不对,建立和谐小区是业主和物业的共同心愿,不能因为小事搞僵了物业和业主的关系。

事件

业主:为放鞋柜的事跟物业闹僵了

杨先生家在西安仁厚庄南路高山流水·星币传说小区1号楼25楼,当初,他买了两套挨在一起的房子。装修前,他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好,打通墙壁,出入只走一个门。一周前,他觉得另一个门前的位置可以利用,就定制了一个高档鞋柜摆在那。

他觉得,自己掏了公摊费,就能摆鞋柜,也不会影响到邻居。可前几天,物业找他说这是公共通道不能放,因劝说无效,还给他家断了几个小时的水。

9月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看到,这一层共四户,杨先生家在一侧,门前放着白色鞋柜,另一侧住着另外两户。

物业一名韩姓客服人员说:“物业曾多次劝说这位业主,还下过整改通知,可他就是不听。没办法,只好断了几个小时的水。”

律师:两家做法都不对

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海认为,业主做法不对。他说,按《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楼道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都可以合理利用,但杨先生对楼道私有化的行为,不在合理利用范围内。而物业要求业主整改没错,但用暂停供水的方法显然不合适。“正常用水是业主的权利,物业这样做侵犯了业主权利。”他说,物业应“就事论事”,业主不听劝,可以起诉解决。

延伸

业主有个性化需求,为啥就不能满足?

有业主认为共有部分是花钱买的,有个性化需求,为啥就不能满足?高新区糜家桥小区的任女士听了杨先生的事,她觉得物业这样做没有错,但在情理上伤了业主的心。

曾在西安做过7年物业工作的薛建华说:“若是业主都随自己的需求占用小区的公共部分,那管理上就会乱套,物业管理是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负责。”

外墙属共有部分,钉钉子也得跟整栋楼业主商量?

周文海说,《物权法》规定,公有建筑面积是指整栋楼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

“这些建筑面积都是共有部分,包括小区的绿化、道路、水池等,业主都不能私用。”他说,严格来说,业主家外墙要钉个钉子挂东西都违反规定,如果非要做,得征得整栋楼业主同意。

法规之外,物业多从业主需求出发处理更好

潘军在经开区管理着十几个小区的物业,他认为物业公司不妨在法规之外,多从业主角度想办法,毕竟建立和谐小区,是业主和物业的共同心愿,搞僵关系对谁都不好。

潘军说,在他管理的小区,有些开发商在前期规划时,没有在外墙设计信报箱,收报纸咋办?钉钉子,挂信报箱吧,外墙会被弄得乱七八糟,其他业主看着不舒服会有意见;不挂信报箱,咋收报纸?

这种情况下,物业可让能提供报纸、物品存放的柜子公司提供服务,把储物柜放在一楼大厅,为全楼业主服务,“一楼大厅也属于共有部分,可这种情况下的储物柜就不会被其他业主质疑共有部分私有化。”华商报社区记者王磊

(原标题:掏了公摊费 业主在楼道摆鞋柜 物业劝说不下 给业主暂停供水)

加载中...